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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和岳麓区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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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6月22日】

芙蓉区政法委和“610”的罪行

2001年1月18日,长沙市芙蓉区政法委追随江氏集团的邪恶政策,残酷迫害法轮功。它成立“610”办公室和企图“转化”大法弟子的洗脑班,对外谎称什么“法制教育学习班”。该洗脑班一直拖到2004年3月8日才停办。洗脑班曾先后关押过大法弟子陆第甲及妻子、龚湘晖、连滔滔、何应清、柳荣华、任立云、常检贞、曹志敏等多名芙蓉区法轮功学员。恶党以办“学习班”之名行非法监禁与强制洗脑之实,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人身自由,从精神与肉体上对大法弟子进行双重摧残。

芙蓉区政法委不法人员还非法扣压大法弟子的工资。在该洗脑班成立的最初3个月,芙蓉区“610”向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的单位每月索要4500元,后来改为每月1000元。大法弟子陆第甲被关押期间,每月有九百元的工资被芙蓉区610扣压,连工资存折都被扣在610不法人员手上。陆第甲前后被非法关押近两年,被非法扣压的工资达两万余元;大法弟子任立云,是长沙市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内退职工,被关押期间,没领过一分钱工资,全被克扣;大法弟子连滔滔的家人被“610”勒索两万元“押金”后,才被放回。

虽然芙蓉区政法委610洗脑班的种种迫害行径是由芙蓉区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王阳春与芙蓉区610办副主任李增欣两人具体实施的,但身为芙蓉区政法委第一把手的王曙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曙光在任期间,柳荣华、何应清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迫害。

长沙市岳麓区政法委(610)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一直以来,长沙市岳麓区政法委、610办积极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岳麓区610的部署下,岳麓区下辖的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多次在辖区张贴、悬挂诽谤法轮功的宣传栏,污蔑和攻击大法;有的还曾举办攻击大法的“有奖知识抢答”,炮制、演出污蔑大法和毒害世人的“三句半”等闹剧。岳麓区高校林立,而这些高校几乎多设有专门的校610机构,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胡亚军在任期间,肖月红、周月英、蒋德英等多名岳麓区学员被非法劳教。2005年6月6日,长沙市岳麓区610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将湖南师范大学副教授杨贤国实施绑架,送往长沙市捞刀河洗脑中心。杨贤国坚决抵制非法迫害,在绑架过程中,脚被不法人员扭成粉碎性骨折,腿、脚严重挫伤(杨贤国后来在医院正念走脱)。

建议大法弟子向相关部门讲真相,揭露芙蓉区政法委、岳麓区政法委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附:

受理时间:2006年6月8日至14日
受理部门:中共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中心
办公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委大楼五楼  邮编:410013
受理电话:全国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12380-2
长沙市芙蓉区委政法委(区号:0731)
书记:王曙光(芙蓉区委常委) 4683188
副书记:刘赞乾  4683189
副书记:王阳春(兼芙蓉区610办主任) 4683178
副书记:熊伯卿 4683187
副书记:翦新华 4683186
其他电话: 4683183
地址: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委大楼内  邮编:410016
长沙市芙蓉区610办电话(区号:0731):
主任:王阳春 4683178 13308488095
副主任:李增欣 4683179 13055185126
地址: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委大楼内 邮编:4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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