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我人权的侵犯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对法轮大法诽谤打压以来,当地派出所就对我非法骚扰。7月20日下午,我在同修家一起学法,派出所去了两人,他们说找我问点事,就把我带到派出所,晚饭时也没让我回家,7点钟左右,他们又把我带到市委,那时市委设立一个615办公室(即现在的610),我到那儿一看还有不少同修都被他们没有任何理由的带到那里,一个一个的问还炼不炼了,还让我们看诽谤大法、诽谤师父的电视节目。因为我们自从修炼,身心都受益了,所以谁都说还炼,就因为我说了炼,派出所的小金子和小胡二人,奉所长之命,从市里回来,就一起住进了我家。
三天后,又有街道、市里、610、镇上、委上的人在我家骚扰了一个星期,让我写不炼的保证,给我和我的家人精神上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当时我的小儿子和他的女朋友正在我家,他们看到派出所住到我家,两个孩子害怕,吓的连夜回了离我家有一百多里路的儿子女朋友家。警察天天吃住在我家,家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替我写了保证书,他们才走,日后还不时的来骚扰。
99年10月,我和同修进京上访,到了信访办,可是信访办换了牌子,后来又打听到了新华门,在新华门口,问了门口的警卫,我们讲明了来历,拿出了信,交给他们,他们接过信,看过信后说:“你们等一会儿”,10分钟左右,来了一辆小型蓬车,不由分说,把我们带进王府井派出所,非法对我们挨个非法审讯,当晚九点左右,把我们送往北京西城看守所,非法拘留13天。
二、对人格的侮辱
在北京西城看守所,把我们的衣服脱光,非法搜身,然后又是非法审讯,之后关进牢房,在非法关押期间,不让我们炼功,如果谁炼功,就把手和脚扣在一起,我亲眼看到了同修被他们无理扣着。那时我和同修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要求提审,目的是想说清楚:我们是在做好人,我们没有违法,我们修炼“真善忍”没有错,让他们停止迫害大法,还我师父清白。
十三天后,当地派出所把我押回,回来后并没有放我回家,对我又进行非法审讯,接着就把我送到了看守所,非法判我一年劳教。在这期间当地610、街道、派出所不断到我家要钱,因为家里没钱,我丈夫没有办法,只好逃出去。他们就强行在我丈夫的单位拿走5000元钱,说是接我的路费,之后单位扣了我丈夫一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