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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大法弟子谭萍云被迫害致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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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萍云与女儿于凤合影

【明慧网2006年5月28日】2006年5月18日,山东潍坊女大法弟子谭萍云被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迫害致死,时年56岁。

5月18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大法弟子谭萍云的家人,接到自称是山东省女子第二劳教所(王村)的电话,告知谭萍云病危,要求家属立即前去周村部队148医院见最后一面,否则别怨未通知家属。

接到电话后,家人速找车辆于下午2点30分赶到医院,见到大法弟子谭萍云脚已冰凉,几乎没有呼吸和心跳,身上未见明显伤痕。当家人问及原因时,劳教所警察吞吞吐吐,说谭萍云早上7点洗厕所时喝了洁厕灵,当发现后送到王村某医院当作高血压治疗,未见效果后转入驻周村部队148医院。

在交谈中,警察知道年长的谭伟明是谭萍云的二哥,并不修炼,所以凡事只和谭伟明交谈,不允许其他人在现场,并威胁说谭伟明的大姐谭爱云在家活动较多,据说还上网等。想以此恐吓家属向它们妥协。实际上,70岁左右的谭爱云曾在济南山东省女子劳教所被迫害三年,现在身体还虚弱,更不懂得如何开关计算机等。

谭伟明在警察的逼迫下,想到反正人已死不能复活,在它们反复追问家人有什么条件时,只提出将遗体运回家中。警察很害怕,并强调其他好谈,尸体是绝不允许拉回家,必须就地火化。

5月19日晚,潍坊市奎文区610一姓钟的、奎文公安分局梁斌(音)以及谭萍云单位一姓官的被通知去了王村,省司法厅、省劳教局及劳教所的所有在场人员都做谭伟明的工作,要他想明白,可以提条件,但不能将遗体拉回潍坊,必须就地火化。无奈下,家人于5月20日同意接受劳教所赔偿人民币现金3000元后火化。

根据大法弟子在看守所、劳教所、610 洗脑班被迫害的实际情况,谭萍云死亡有如下疑点:

1、为什么省里、所里、市里都那么怕把尸体拉回潍坊再火化?

2、在看守所和劳教所等地,都是没有洁厕灵的,因为在那些地方洁厕灵属绝对的违禁品,洗厕所只能用洗衣粉,就是在一般的有小孩的家庭也不敢将洁厕灵放在明显处。

3、你想厕所里那么厚的尿垢,倒入洁厕灵都会发出刺鼻的呛烟,然后将尿垢烧净,而“喝了”洁厕灵的谭萍云,嘴唇还红润,舌头、牙齿却完好无损,专家说除非喝的是水,否则至少口舌要脱皮起泡。

4、人喝了洁厕灵却送去医院当高血压治疗,后它们还解释说当时不知是喝了洁厕灵。

5、邪恶每次逼死人后那个凶劲别提了,帽子一扣,“死了活该”,今天反复让家人提条件,所有住院费全由它们负责,最后还给了3000元钱安葬费。

6、谭萍云已去世,又拿出谭爱云也炼功来吓唬以此来堵谭伟明的嘴。

7、前段时间,谭伟明还去看过自己的妹妹,精神状态还那么好,怎么突然要“自杀”,到底是“自杀”还是“它杀”,明眼人自会分晓。到底有没有不产生外伤的不明药物?!

8、为什么上午的电话那么肯定是见最后一面?!

请知情者提供更全面的证据以及恶人详情。法网恢恢,善恶必报是天理,我们相信一定会将杀人凶手绳之以法的。

迫害谭萍云致死的相关责任单位:

山东省女子第二劳教所
潍坊610
潍坊公安局
奎文区610
奎文区公安局
北苑派出所
原潍坊纸箱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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