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机缘再误”(二)

——对重庆市大足县大法弟子修炼现状的思考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6年5月27日】(接上文)

三、形成一个金刚不破的整体的问题

某年轻大法弟子在迫害中去世了,有的人觉的无法接受,她这么精進,为什么会去世呢?且不说她修炼上有什么问题没解决,造成了早走。虽然有她放不下的一面,但是我们是不是也有没做好的因素加大了邪恶对同修的迫害?大家知道吗,在迫害中,她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承担了多大的证实法工作量,在去世前的一周她还拖着虚弱的身体出去发资料,还在为没做的同修着想,还在想着其他同修,还在想着众生。可我们有些有能力的同修却没有主动分担重任,有的本来有很好的经济条件却从来没想到拿点出来做资料,没想到有的同修为了维护资料点的正常运转几乎耗尽了自己的一切。

有的同修本来有很多时间却没用到做好三件事上,把拿资料的事推到时间和环境都很困难的同修身上,心安理得的拿和要,甚至连去拿都不敢,要跟他送去。也有的人老是带修不修的,一手拽着神不放,一手拽着人不放给经文要,给真相资料就不要,怕心很重,特别是《九评共产党》出来后,更是害怕的要命。

有的人一听说同修被抓,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认为又是什么敏感日来了,害怕的在家里躲着或者干脆跑到外地避风头。甚至有的把书埋到地里,没有书看,几个月后才去取出来,书都发霉了,这做到了敬师敬法吗?保护大法书是对的,可不能采取这种办法啊!

而有的人只是观望,由于习惯了斗争说的思维观念,害怕自己的身名利益受到伤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斗不过这个强大的邪恶政权,为自己找各种借口,有的到现在还没醒过来。修炼就是大浪淘沙,这些人实在不行了我们也没有办法,可他们毕竟是得过法的生命,我们还是要试着去帮助他们,让他们早日清醒过来。

还有就是我们县每天统一时间发正念的事,有多少人坚持了?有多少人坚持了正点发正念的?发正念随时都可做的事有的人就是不情愿做,有的就连全球四次同步发正念都没做到,发正念走过场,躺在床上不起来发正念,或者杂念丛生,起不到好的效果,有的直到现在都没有掌握发正念的要领,师父有篇专门讲发正念要领的经文也不去看,怎么能做好那么神圣的事?

正因为我们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金刚不破的整体,同修之间有间隔,邪恶才专找这几个大法弟子下手,从而得逞,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有人认为:我们能走出来的同修少,人手不够,力量不大。我还不这么认为,只要在修炼,每个人的能力和力量都在不断加大,不能因为别人的状态而自己就动心了、正念不足了。其实只要正念足,一个大法弟子就威力无穷,就足以解体无数的邪恶。况且,我们还有师父看护,还有无数的正神在帮忙。师父讲:“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洪吟(二)•师徒恩》)。如果大家正念都足,把“三退”和讲真相做到位,大家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好,形成一个坚强的整体,“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整体的力量就更加威力无穷,邪恶就更无空可钻,整体的形势也会好起来,也会跟上正法形势。

四、反迫害不等于跟常人作斗争的问题

我们反迫害的目地不是为了跟邪恶政权作斗争,我们不是为了夺取常人的什么政权,修炼人的志向不在人间,我们反迫害的目地是为了减轻我们的同修的压力、是为了慈悲救度世人,根本目地还是为了众生。

有的同修没有理解好我们反迫害、讲真相的目地,跟人讲真相出现争斗和怨恨心,不是用修炼人应有的那种慈悲宽容之心、那种语气和那种胸怀,人家常人怎么受得了?所以我们讲真相如不注意这些效果就不好,不但救不了他,还会往下拽他,还会给常人留下一些不好的印象。我第一次走進监狱时,那个监号里的人听说是炼法轮功的,吓的一夜都没睡好,这里面有邪恶造谣的因素,也有我们讲真相没讲到位的因素。

当然也不是说要去消极承受迫害,大法有他慈悲的一面,也有他威严的一面,有些邪恶之徒为什么老是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呢?这里面原因固然很多,但我看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有的同修总是把旧势力强加的这场邪恶的迫害看成是人对人的迫害,没有学好法,没有把真相讲到位,没有及时发正念(还是三件事没做好的问题),没有用正念反制恶人,没有给邪恶造成必要的震慑,无意之中滋长了邪恶,那些邪恶之徒才胆敢参与迫害。如果他们清楚的知道参与迫害的可怕下场,他们再利欲熏心也不敢对修炼人做什么,不会那么肆无忌惮、有恃无恐的。

有的同修对中共秘密集中营的认识基点没在法上,有的不相信,有的害怕,有的不敢跟常人说等等等等。其实现在中共秘密集中营的被揭露决不是偶然的,是邪恶被大量销毁的必然结果。当然,我们是不承认邪恶的安排,但是毕竟出现了,那我们就堂堂正正的去揭露,一方面可以否定邪恶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一方面可以救度更多的可以救度的众生。一直掩盖了这么多年的人神共愤的罪恶能够被有正义感的常人揭露出来,这本身就说明邪恶已经力不从心了,已经快维持不住了的最后表现而已,有什么害怕的,恰恰相反,害怕的是坏事干绝的邪恶!正法到了最后肯定要把邪恶所干的一切丑事恶事揭露个底朝天,才能够让更多的人看清邪恶的本质,从而救度更多的众生,把坏事变好事。其实邪恶越邪恶,越能成就大法弟子,越能救度更多的世人。

五、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问题

要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我认为首先要知道以下两个方面的法律知识:

1、《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权;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公民享有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权;等等。现在邪恶之徒主要依据《刑法》300条和高院的那个所谓的司法解释進行非法判决,《刑法》300条与法轮功对不上号,那个高院的司法解释顶多是一个行政文件,不是法律依据,高院没有立法权,所以邪恶之徒利用这个進行判决是非法判决。

2、知道一些司法程序是很有必要的。判劳教的一般不通过检察院和法院,由公安局法制科批准就行;判刑的先由公安局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再提起公诉,再由法院進行判决,接到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检察院提起公诉要依据被告人的口供、证人的证言及相关物证等。特别是被告人的口供很重要,如果是零口供,又无其它相关证人证言和物证,检察院就不能提起公诉。公安局派出所酷刑逼供的,检察院来时可翻供。

派出所公安局人员办案找不到证据的,他们会软硬兼施,采取恐吓、敲诈、伪善、欺骗等手段,甚至编造证据。我们千万不要上当,就是他把所谓的证据摆在眼前了也不能认可。我们大足的同修,特别是第一次被抓的,都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不注意就会上邪恶伪善的当,常人都知道邪恶中共的那一套: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当然修炼人是全盘否定邪恶的旧势力的安排的。我听说迫害初期时,大足还有一个同修,人家没打算抓他,他就主动去自首,结果遭受了严重迫害。如果我们能够从中吸取些教训,就会减少损失甚至避免损失的产生。

* * * * * *

以上是我对大足地区大法修炼出现的几个问题進行的思考,并提出了一些解决的意见,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不是对我们地区整体状态的否定。

其实我们地区一直都有很多同修做的很好,利用着一切条件在大面积的讲清着真相、救度着众生,就连常人都佩服他们的正念正行,都觉的大法弟子了不起。我刚才的话说的很重,希望能够对我们地区做好“三件事”有所帮助,“切莫机缘再误”。不妥之处请慈悲指正。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