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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六旬大法弟子王明惠被非法判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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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5月20日】重庆市万州区67岁的女大法弟子王明惠,2006年1月在王家坡发真相护身符时,被王家坡居委会人员举报,第四派出所警察李龙全等人将她强行绑架到周家坝看守所,一个月后将她非法判劳教一年半。现重庆万州区不法人员已将王明惠劫持到茅家山女子劳教所。

王明惠因修炼法轮大法,自1999年7月后,曾多次遭到当地恶警绑架、监禁及被迫流离失所的迫害

2000年9月,王明惠在云阳某农村写大法标语时被恶徒绑架,非法关押在云阳看守所半年,邪恶勒索现金3000元才放了人。

2001年12月,王明惠在万州北沙官一处发大法真相资料,被人举报绑架,关押在原环城路看守所一夜一天之后,正念走脱,从此开始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后王明惠因回家看看被人发现,万州区公安局警察破门而入绑架她,连夜将劫持到云阳看守所,后非法判她劳改3年。

王明惠在永川女子劳改农场受尽各种折磨,于2005年3月17日回家。但恶人仍不断骚扰她。2005年9月某晚,王明惠正在家看大法书籍,园家屯居委会和牌楼派出所恶徒闯入她家,企图绑架她未遂,王明惠又一次被迫流离失所。

2006年1月,王明惠在王家坡发真相护身符被恶警绑架,她已是高龄67岁的老年妇女,再次被万州区恶徒非法判劳教一年半。

望见到此消息的同修加大力度向周围的世人讲真相,加强发正念,解体迫害大法弟子王明惠的邪恶因素,加持王明惠正念走出魔窟。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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