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天在流泪——告诫新加坡警察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6年4月15日】2006年4月14日上午,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中使馆前抗议中共对大陆法轮功学员杀人盗器官的魔鬼行为,新加坡警方第三次没收了她们的展板和横幅。刚才还是晴朗的天空,马上开始下起雨来,新加坡学员告诫现场警察,“天在为你们哭泣。”

4月14日上午10:15分,新加坡法轮功学员照常来到中使馆前,拉好抗议中共群体虐杀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售器官的横幅,摆放好展板。不一会儿,来了5个便衣警察,宣称学员没有申请公共娱乐准证,要收走横幅展板。警察刚说完,刚刚还很晴朗的天,马上开始下起雨来,学员于是告诫警察,“你们看,天在为你们哭泣,你们不应该这样做,中共在進行大屠杀,你们本应该和我们一起坐在这里抗议杀人者,救人的,你们现在却反过来协助屠夫,你们在犯罪。”其中一个警察连连说,“你知道的,这是上面要我们这么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虽然是你上司要你做的,但是你是执行者,你也是有罪的。你知道纳粹屠杀犹太人,那些当时服从命令的人,事后也是受到审判的,你的正义良知在哪里?”

“将来有一天,你的孩子问你:‘当年法轮功被虐杀,人们在救人,你在做什么?’你怎么回答你的孩子?你回去好好想想,摸摸自己的良心,你到底在做什么?你做的对吗?”领头的警官静静的听着学员的告诫,眼圈红红的。

雨一直在下着,有时小一些,有时大一些,直到12:10分过后,学员发完正念,雨才完全停住。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