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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好公民 被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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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4月15日】我今年59岁,是四川人,1997年开始修炼大法。没修炼前我的脾气古怪,一发火就骂家里人。炼功后脾气改好了,身体也健康了,各方面都用真善忍要求自己。

没想到在1999年7.20一夜之间,我一个好公民从此就不得安宁,被江氏集团折磨、迫害。几年来,我被非法关押两次,非法抄家五次。第一次被非法关押是在2001年1月18日。晚上十点多钟,突然闯進5、6个警察,没有出示任何手续,抄走大法书和炼功带,我被非法关押8个月。我老伴一再追问警察我犯了什么法被关押?可得不到解释,后来被迫交500元才放回家。回家后经常被骚扰、监控、抄家。

第二次是2003年6月16日,也是晚上。8点多钟,国安大队长高力带了几个人来敲门。我不开门,他们就把我家的门打烂。我被强行关在拘留所45天。老伴因经受不了这种打击和骚扰,在我被关押期间不但不给我送衣物,还提出要和我离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又非法判我两年劳教。在劳教所检查身体,查出我有高血压,劳教所拒收。送我的人对劳教所的人说我没有病,是好的。后由我的侄儿担保才放回家。

在2004年9月27日晚8点多钟,恶警又闯进来抄家。恶警走后,老伴乱骂,说我使他得不到安宁。从没打过我的老伴对我又打又骂,把我的脸打肿、眼打青,还威胁赶我走。现在老伴对我不理不睬,好好一个家成了这个样。

我要求还我清白,还大法清白。在这里我郑重声明我在非法关押期间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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