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不攻人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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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3月28日】王华,明朝浙江余姚人,成化十七年辛丑科状元,官至礼部侍郎,为人忠厚,颇有节操。

王华在任当官时,有人把别人做的事诬陷到他身上。有人劝王华申辩澄清这件事,王华说:“这是我同年好友做的事,我如果申辩澄清了,这就成了攻击朋友的隐私和过错了。”所以王华就始终没有申辩。

后来王华的儿子王守仁到京城做官,听到很多人对这件事议论纷纷,于是准备上书皇帝,奏明真实情况。王华急忙写了一封信,制止他这样做,信中说道:“你把这件事当成我的耻辱,倘若你攻击我朋友的隐私和过错,这更是我的一大耻辱啊!”王守仁听了父亲的劝告,便没有再执意上书为父辩解。

“不攻人短,莫矜己长”是待人处事应遵循的传统美德。反观一下自己,自己又何尝没有短处和过失呢?只看重他人的短处和缺点,这不但与己无益,而且会伤害他人,更是有违与人相交需谦和、至诚、重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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