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修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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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3月10日】最近各地都在展开全面的营救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有的同修在配合发正念,有的同修配合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的家人去要人,但是在营救的过程中暴露了我们一些还未去掉的执著。

有个同修在营救过程中说:“发了这么长时间的正念了,怎么还没出来呢?他(她)们到底是怎么回事呀?”就好象发了几天的正念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就应该马上出来,如果不出来,不是没有信心了,就是埋怨里面的同修没有做好。对于我们所有参与营救同修的人来说,我们自己首先在法理上要有个清晰的认识,关于给同修发正念的事,应该持之以恒的做下去,不能看重常人的表面,看到同修短时间内没有出来,我们就失去了信心,认为自己的正念不足,有的甚至怀疑自己的正念不起作用,这都是对法认识的不足所致。“我的弟子们实际上都是有能力的,包括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学员,而且包括一些新学员,实际上都是有能力的。”(《在2001年加拿大法会上讲法》)

在营救过程中我们还不能过于要求里面的同修怎么做,他(她)们毕竟在里面学法少,我们又怎么能用在外面不断学法悟到的理去要求他(她)们呢?关键是我们参与营救的同修的心态,有的同修对于营救一事显的很淡漠,认为里面的同修不绝食或者身体不出现病态,对于营救一事就无能为力,没有借口向各级职能部门反映,只有里面的同修出现病态了才有借口找各级职能部门要人。其实这也是我们自己的观念造成的,认为判了那么多年,没有什么借口怎么出来呀?对于此问题,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大法弟子是无罪的,应该被无条件释放,在营救时向各个职能部门反映也是要求无条件释放大法弟子。如果我们今天抛开修炼先不说,假如我们的家人是个常人,他(她)们在家中就无缘无故被非法抓去判了刑,我们会怎么做呢?还会需要找个借口要求释放吗?其实是我们自己的观念造成我们不能去堂堂正正的要人,有意无意的承认了邪党定的所谓“罪名”,如果我们真的放下这个观念,我们肯定会理直气壮的要人的。

但是修炼是严肃的,任何一个执著都是阻挡我们营救同修的障碍,我们也不能为了能让同修出来而执著结果,让同修早日出来是对的,但是不能执著,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忘记我们的责任——救度众生。营救过程也是一个讲清真相,救度众生的过程,向各个职能部门反映情况时,也一定要让他们明白真相,也是给他们一个摆正位置的机会,也是让他们弥补曾经给大法造成损失的机会,我们真能以纯净的心态走正我们的路时,那结果是不用执著的。“我是从慈悲救度众生的角度来讲,主要是重视过程中该做的一定要做好,那个结果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通过师父的这段讲法使我认识到讲清真相的重要,如果我们真的把真相讲到位,那么明白真相的常人是知道如何做的。

还有的同修的家人被非法关押,同修因为放不下情,想用常人的办法,走走后门让里面的同修少遭点罪,或者办理保外就医、减刑等等。

《2005年旧金山讲法》中有:“弟子问:为了减少因炼功入狱的亲人的痛苦,给狱头送礼,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师:不能说是什么大错误,就是你尽量做的正一点、做的好一点吧。如果你们能够通过正念很强的讲真象把那个狱头讲好了,那比你送礼还要强的多。话是这样说,在那样的环境中你这样去做,你有没有很强的正念呢?你能不能在邪恶的压力中有那么强大的正念?这就是大问题。是很难,可是你们反过来想想,人类的历史不就是为了今天开创的吗?大法弟子要成就的那一切不就是从这当中走出来吗?那么要从一个人变成神,不就得这样走过来吗?”

有的同修看到师父的这段讲法,就认为师父都说这么做也不算错,从而掩盖自己真正的执著,师父在讲法中给我们讲了不同层次的理,那么我们为什么就总是用最低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呢?为什么不能和那些做的好的同修比一比呢?我们都同修一部法,为什么同修能做到,自己就不能做到呢?今天人类的道德水准在一日千里的往下滑着,走后门完全成了变异人类的行为,例如:学生考学要走后门,参加工作要走后门,评职称要走后门……人不知道这是错的,难道大法弟子还不知道吗?利用非正常手段达到个人的目地,这符合宇宙特性吗?这不也是助长人类这种变异行为吗?不也是在随波逐流吗?不管其结果如何,这种行为是不正的。我们应该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呀!我们是来助师正法的呀!我们用这种变异行为能起到助师正法的作用吗?同修们,我们在营救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学法,遇事用法来衡量一下,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走正我们的路。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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