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历史久远,是中国的三大国粹之一。它是以书写汉字为表现手段的一门抽象视觉艺术。在书法界有“晋人尚韵,唐人尚法”的说法,“书法”这个词就出现在唐代的“尚法”时期。在唐之前,称书法为书、书艺或书道。现在日本仍称书道,韩国称书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盛行老庄学说,人们张口谈玄,闭口论道,书法被称为书道。东晋的“书圣”王羲之,就崇尚道。
称“书道”涵义是很深的。书道是将书法作品视为一个完整的有机体,从整体上、意境上、意韵上把握和体味书法艺术。那时人们认为书法艺术蕴含的意义是符合道家的“道”的。书法家所追求的艺术境界,也就是道的境界。王羲之说:“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到了唐代,楷书的发展成熟,点画形式日益丰富,结体方法日益复杂,讲究笔画、结构、章法等,如“永”字八法、欧阳询的结字三十六法等,并且出现了书法教学,认为“书道”概念模糊,难以言传,只有书写技法才能实实在在的讲出来,于是“书道”日衰,“书法”日盛,名称上也正式称“书法”。
书道嬗变为书法,表现上是艺术形式的变化,反映的是人们思想认识上的倒退。由注重整体变为注重局部,注重理想变为注重现实,注重内涵变为注重形式,由精神追求变为学术追求,结果“为学日盛,为道日损”,走上了一条“七窍开混沌死”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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