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孙淑芬,女,四十二岁,原为个体饭店经理。一九九八年喜得大法。我以前性格急躁、爱发脾气,身体多病。修炼后按真、善、忍做好人,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按照大法的要求善待身边的人,去掉一切不好嗜好,身心受益。满身的病也都好了,整个象换了一个人一样。我生活幸福、祥和、快乐,沐浴在大法的洪大慈悲中。那段时间里我是非常幸福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利用恶党疯狂迫害法轮功,诽谤师父和大法,作为大法弟子的我心情非常沉重。街道、派出所经常来我家骚扰不许我上北京上访。可在大法遭迫害、师父遭诽谤的时候我怎么能袖手旁观?我要去北京,去向政府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末踏上了进京的列车,走上了天安门。
当我在天安门广场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条幅后,被恶人非法抓捕,关押在西城派出所。四天后吉林市驻京办事处(专门接本地大法弟子的)通知靠山派出所和我的家人。派出所所长姜平、街道王某将我接回,送往吉林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十天,后被非法判两年劳教,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七大队三小队。恶警对我进行强行洗脑,强迫写“五书”,不写整宿不让睡觉,用电棍电。
大队长侯志洪值班时,用电棍电我脖子,从晚十点电到半夜一点。利用犯人刘东娇看管整宿不让睡觉,头朝下撅着,还用拳头打,面朝墙站着一动不许动,我的双脚都肿了,头晕眼花呼吸困难。我告诉强行转化我的人说:你告诉管教王丽华我不会“转化”的。中午大队长侯志洪、管教王丽华将我叫到管教室用两根电棍电我后背、腋下,一边电一边说:帮你消业。连续电我三个小时,脖子、腋下等处都是黑紫色,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我被恶警逼迫当奴工,做工艺品。
二零零二年底我刚刚回到家,二零零三年十月,吉林市“六一零”就串通靠山派出所又将我非法抓捕并抄家,抄走师父法像、大法书及磁带和真相材料。非法判我劳教两年,我再一次被长春黑嘴子劳教所七大队三小队迫害。每天我都在干超体力超时间劳动。因长期遭受迫害,我得了子宫肌瘤,因脓肿才被保外就医。
二零零六年八月靠山派出所又上门抓我,我没给他们开门。为了避免再次迫害,现我已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我们修炼真、善、忍没有罪。做好人没有罪。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正告还在做恶党帮凶的恶警们,放下你们手里的电棍和各种酷刑迫害,善待大法弟子,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不要把法轮大法对众生的慈悲当作儿戏,错过得救的机会,只能去做恶党的陪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