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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整版报道调查中共活摘器官报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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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日】马来西亚主流中文日报之一的《东方日报》,十二月八日以一整版的篇幅报道加拿大独立调查员大卫•麦塔斯来马报告其调查的成果。

在《东方日报》的“今日专题”报道中,详尽报道了麦塔斯十月十日接受马来西亚律师公会邀请,在公开论坛上演讲的内容。报道中重点提到中国器官移植手术数量在二零零一年后陡增,令人质疑这些器官到底从何而来。

文章说,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十月十日于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举办的公开论坛上,讲述中国一些法轮功学员器官遭人窃取的调查报告时指出,一些中国的集团涉及窃取法轮功成员器官的活动。

“这些遭处死的法轮功成员的生存器官,如心脏、肾脏、肝脏和眼角膜,几乎同时都被掠摘,非自愿的被摘取,然后被高价出售,有时被卖给外国人,这些外国人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里通常需要等候很久才能得到自愿的器官捐赠。”

这项由大卫麦塔斯与大卫乔高一起进行的报告指出:“我们的结论并不是从任何单一的证据中获得的,而是将所有的证据贯穿在一起得出的。”

对于这项调查报告的源起,他表示,他们是收到于美国华盛顿注册的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组织(CIPFG)的邀请,以调查法轮功学员器官遭窃的指责。他强调说,这项调查完全独立,与法轮功组织无关,也没有接受任何的薪酬。

“我们曾试图进入中国调查,不过未能成功。尽管,我们曾要求与中共大使馆会面,讨论进入中国的条件。但在会面中,中共大使馆否认这些指控,但没有安排我们去进行访问。”

他也不否认,摘取器官的指责,是非常难以证实或予以否定,而最好的证据就是亲眼目睹的证据。不过,此类的犯罪,不大可能有亲眼目睹的证据,因为如果这是真实存在的话,那么,出现在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现场的,是罪犯以及受害者,是不会有其他人。

“同时,受害者往往被杀害且焚尸,没有尸体,也不可能进行验尸。没有受害者能活下来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罪犯则不会告知他们做了什么,如果他们的确做了违反人性的犯罪活动。不过,我们通过电话调查,得到了让人吃惊的结论。”

因此,他在报告中建议:“那些比我们具备更好的调查能力的政府、非政府组织,应该严重关注这些指控,并且对这些指控的真实性,做出自己的判断。”

“各国政府也应该请求联合国相关机构,调查中共政权是否参与或正在参与任何违反联合国《关于防止、反对和惩罚交易人体公约》的条款3,禁止器官摘除的行为。”

死囚捐器官 中国没数据

大卫麦塔斯提问,根据国际特赦的记录,中国在二零零零─二零零五年平均每年处死死刑犯的人数为一千六百一十六名。而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九年期间,每年处死的犯人数为一千六百八十名。

但在一九九四─一九九九年,中国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为一万八千五百宗,而在二零零零─二零零五年,器官移植手术却高达六万宗。

他推测说,以一九九五─一九九九年和二零零零─二零零五年的处决死囚人数相去不远的情况下,器官移植手术却大幅从一万八千五百宗增加到六万宗,这其中的四万一千五百宗移植手术的器官从何而来?

“当然,器官移植及供体的数据落差,并不能证明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责。从反证来说,只要中国提供明确的数据,一切关于器官移植的数据来源,就可否决这证据,但中共并没有提供这方面的数据。”

这项报告是通过十八项证据及反证,来做出法轮功学员器官遭窃的结论。这些证据包括了,中国人体器官供应及需求的落差、法轮功学员遭打压、遭扣留的法轮功学员须进行检血程序、法轮功学员的尸体和失踪的器官、中国器官移植进行的等候时间、中国器官移植市场的庞大利益等。

报告指出,中国的医院网站上标榜,器官移植的等候时间短。

譬如中国国际器官移植中心的网站上宣称:“找到肾脏捐赠者大约要一个星期的时间,最长的时间为一个月。如果捐赠人的器官有问题,病人将还有机会在一个星期内得到另一个捐献的器官并进行手术。这似乎在告诉我们,有一群活人可随时作为器官的供体。”

大卫麦塔斯就此指出:“在加拿大,二零零三年获取捐赠器官平均要等候三十二点五个月的时间。”

他说,在中国,百分之九十八的器官捐献并非来自受益者的亲属。例如:在一九七一至二零零一年之间,中国一共做了四万零三百九十三宗肾脏器官移植手术,其中只有二百二十七个供体来自受益者的亲属,占总数的百分之零点六。因此,除了一些器官来自死刑犯人,和极少供体来自志愿捐献者外,大部份器官供体并没有身份。

报告指出,尽管中共在去年才承认,其使用死囚的器官作为市场用途,实际上这做法存在已有多年。

大马人勿私下赴中国动手术

大卫麦塔斯呼吁马来西亚政府及人民应采取行动,确保中国符合国际的器官移植法律后,才前往中国进行器官移植的手术。

“马来西亚人民至少可做到,如果中国的器官移植法律依然无法达致国际要求或严格执行时,不前往当地进行器官移植的手术;政府甚至可以拒绝或废除那些去中国做器官移植的人的护照。”

同时,在其报告内也建议,直到符合国际要求的器官移植法律在中国有效地被实施,外国政府不应该发签证给中国医生进行器官移植培训。所有外国政府应该永久地禁止任何介入交易囚犯器官的医生入境。

法轮功学员监禁期间强制验血

大卫麦塔斯也质问说:“法轮功学员一被送入劳教所,就要进行血型检验。而其他类型的监禁者,却不须进行血型的检验,这是为什么?”

他指出,验血是器官移植的第一个步骤,捐献者必须要有与病人相匹配的血型,以免产生器官排斥。

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陈劲就现身指出,其在中国遭监禁期间,就曾被带去进行身体检查,但其他犯人却不必。

大卫麦塔斯指出,“同样的法轮功学员须要进行血型检验,并不能证明有关的指责,但如果从反证来说,如果中国没有强制法轮功学员进行血型检验,这项指责就可不成立。”

除此之外,许多在拘留所去世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发现他们去世的亲人尸体都被切开,其中的器官已经被割取。至今,中共政权依然没有对此做出解释。

在调查报告中,也有一名在中国当外科手术医生的太太承认,其丈夫告诉她,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前的两年时间里,亲自在手术台上给约二千名法轮功学员做了角膜摘取,而他们身上的其它器官也一并被其他手术医生割取。

大卫麦塔斯强调说,除了这名女证人的供词外,他们也获得一些通过电话向中国拘留中心、医院询问,是否有供应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的供词,而这些受询问的中心、医院负责人都承认有类似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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