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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莱山区法轮功学员孙彦春遭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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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日】据不完全统计,山东烟台莱山区至少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和潍北监狱;至少有二十五人被非法劳教,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位于淄博王村)和山东省第二男子劳教所(位于济南章丘)。在那里他们遭到了更严酷的迫害。以下是法轮功学员孙彦春遭迫害经历。

孙彦春,女,现年五十二岁,莱山区前七夼居民。早年因儿子意外丧生,伤痛之下,一病不起。一九九七年开始学习法轮功,一个月后,多年的沉疴消失,又重回单位上班。

在单位里孙彦春严格按“真善忍 ”要求自己。修炼前她受当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常从单位往家拿些小东西,学功以后,她们几个修炼人都不再往家拿了,不但不拿,还把以前拿的都送回厂。在工作中她们兢兢业业,不怕脏累,健康的身体和工作热情让年轻人都自叹不如。

九八年,孙彦春顺利产下一子,她感慨万千:如果没有大法,我早就不想活了,怎么也不敢想还能再有个儿子。她给儿子取名“天赐”,后改名为“弘法”。单位同事都目睹了她修炼后身心的巨大变化。

九九年七月,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孙彦春和同修去北京为大法讨公道,被当地派出所恶警毒打,街道办事处恶徒将她们非法关押起来,强迫写保证,并向家属勒索巨额罚款。街道还以免职威胁村委书记扣发其全年工资,唆使村委将她们几个炼功学员关起来迫害,以巨额罚款要挟单位开除她们。但是善良的村民不忍心这样做,书记说:“免了我的乌纱帽,我也不能这样对我的乡亲。”厂长说:“她们是我最好的职工,为什么要开除?”

孙彦春坚持信仰,先后被非法拘留三次。二零零一年,孙彦春更被非法劳教两年。三岁的儿子只好由八十岁的外祖父母照看。

非法劳教期满后,孙彦春继续告诉乡亲们“真善忍”的美好,一切打压借口都是邪恶的谎言。莱山邪党恶警惧怕真相,疯狂阻挠人心归正。二零零五年,中共恶徒再次绑架孙彦春,将她非法判刑五年。

孙彦春的儿子从一岁多就经历了妈妈一次次被迫害,分离,见到他的大人无不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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