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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吉林二位大法学员在迫害中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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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黑龙江省鸡东县大法学员苏桂琴在迫害中离世

苏桂琴,女,一九五零年十月出生,工作单位:黑龙江省鸡东县群英煤矿工人,家庭住址:鸡东县前进委。苏桂琴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自修炼后都能坚定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在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情况下仍然克服困难、说明大法真相。苏桂琴的父亲苏殿奎一九九六年十月得法炼功之前,全身筋骨疼痛,双腿不能下蹲,大便非常困难;炼功后这些症状全部消失。

苏桂琴二零零二年春传递大法真相材料,被讷河境内坏人举报。讷河市公安局到鸡东苏桂琴家抓人未果,后于同年五月讷河市公安局与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勾结,大队长李清华和现任教导员孙作恩乘家人不在,将苏桂琴劫持到鸡东县看守所拘留十五天。期间,恶警迫使苏桂琴写保证之类的东西被拒绝,国保大队又从经济上迫害,逼迫家人交五百元罚金、看守所也勒索高额伙食费三百元,才将苏桂琴释放回家。

苏桂琴八十岁的父亲苏殿奎在二零零二年春季,也遭到讷河国保大队恶警抢去所有大法书籍和炼功带和录相带,并被绑架到讷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进行威逼恐吓,被不法人员用手铐铐了两天两宿。由于多次遭到不法人员到家中骚扰,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

在邪党人员长期的迫害中,苏桂琴及家人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二零零六年一月六日左右,苏桂琴从外面回家突然吐血,两天后处于昏迷状态,其子将母亲送入医院确诊为严重肝腹水,回家四十天后的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离世。


相关单位及个人:
(以●为追究法律责任标记、请同修向以下单位和个人讲真相救度更多的世人)

●讷河市公安局
鸡东县公安局局长徐德文13946809777(手机)2380368(住宅)5583923(办) 5582201(办)
鸡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振坤13904675041(手机)5584699(住宅)5582634(办)5582203(办)
● 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清华(因多次迫害大法弟子被迫提出辞职,据内部人士透露,李清华在单位尚有十多万元公款去向不明,无法说清)待查
●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于洪军 13945854586 (手机) 5585496 (住宅) 5582399 (办)
于洪军妻子:郭春玲:13946891195(手机)

●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教导员孙作恩13796923123(手机)、13089802270(手机)、 5561096 (住宅) 5582333(办)

吉林舒兰市大法弟子王亚英在迫害中离世

王亚英,女,五十五岁,吉林省舒兰市矿务局卫生队清洁工人,家住舒兰市吉舒镇北街,现已退休。九八年得法,修炼前有好多种疾病,得法后身体康复。由于张贴真相标语,曾被恶警绑架 ,非法判劳教一年,家人用二万多元救出。因不放弃修炼,不断的遭到恶警上家迫害,威逼让她在保证书上签字。最近恶警又让她在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字,在恶警恐吓下,家人害怕了,配合恶警,使她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家中突然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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