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下旬,女儿刚过周岁,我怀孕不满四个月,中午在家准备午饭,徐州夹河街派出所的指导员和一民警为了掩盖其罪行把警车停在别的单元门口,并让别人把我家房门叫开,非法抄家并照相,抢走一套大法书籍。在孩子的哭喊声中,毫无人性的强行把我带到夹河街派出所,在无任何法律条文的情况下非法关押长达11天,期间恐吓、谩骂、讥笑、侮辱、不许睡觉等一系列邪恶手段。在这期间孩子发烧40多度,无人照看。
回到家后,金山桥开发区石桥派出所的民警对我以及邻居骚扰不断,并强迫我天天到派出所报到。1999年12月31日晚11点多钟(大年三十),我全家在看电视,开发区区长金大容和石桥派出所、610大约有10余人,对我全家进行骚扰、恐吓、不允许我讲话。以后这样的事时有发生,特别是节假日,以致丈夫孩子一听到敲门声就恐惧发抖。更为卑劣的是他们到我丈夫的单位找领导,到孩子的幼儿园、到我工作的小学找老师和校长,告诉他们我炼法轮功,让他们监视我,以便他们监视、跟踪,破坏了我们全家的正常生活以及丈夫工作和孩子的学习。
2002年秋季下雨的一天,石桥派出所民警采取欺骗手段把我骗到白云山洗脑班(一技校办的招待所)。当时参与的有市610、公安局、市政府、金山桥政府、610、石桥派出所、石桥居委会。居委会的许广英、张宝华对我24小时监视寸步不离,在女儿不足四岁,无人照看的情况下长达11天。在我不配合邪恶的情况下,他们采取极其卑劣的手段对我家人采取伪善、欺骗、恐吓的手段强迫我的家人(父母、叔叔、哥哥、妹妹、丈夫)做我的“转化”,放弃修炼。为了达到其罪恶目的,强迫我父母每天坐车从100里之外的老家早来晚回,并迫使我丈夫公司老总威胁我丈夫停职,专职解决这事,否则不要来上班。
2004年深秋的一天,省市610来了大约10余人把我丈夫从单位强行带到石桥派出所,强迫他签字同意送我去睢宁洗脑班,在我丈夫坚决拒绝的情况下,他们对他进行恐吓、威胁。
2005年夏天的一天,我在东站广场刚与同修说话,突然一保安过来翻包,并说我们散发资料,被非法带到广场派出所,非法审讯3小时而后又被带到石桥派出所非法审讯4小时。几年来,在恶党用各种邪恶手段的迫害下,对我的家人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我丈夫本不想离开家庭,而又无法正常生活、工作的情况下,被迫离开徐州远走新疆。
2006年7月1日,我带孩子前往新疆看望前丈夫,2号,我正在途中,徐州市政府、国保、公安、金山桥政府、金山桥国保、金山桥派出所打干扰我丈夫的电话,接连不断,在他本人不在的情况下直接恐吓他同事。9月份,我在家打扫卫生,石桥居委会的李××敲门,找我要照片,并说上面要求的,被我当场拒绝。相隔4日,在李××的带路下,7、8名610人员对我进行威胁、恐吓、强迫我放弃修炼,难道我们信仰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