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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县公安政保迫害周云霞夫妇的情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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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2001年10月底,长沙宁乡县公安政保周友良等3个人来到怀化七公司将周云霞夫妇俩劫持。

当时周友良暗示说:“我是县公安局政保科负责人,对你们‘宣传法轮功’的问题,我有权在当地怀化解决,不一定要带回我县处理,就看你们有没有‘诚意’解决处理好这个问题,带不带走全看你们的‘诚意’(言外之意,就是有钱就能解决)。好好考虑5分钟、10分钟再回答。”

周云霞夫妇表示:“没有什么好考虑的,我们也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信仰‘真善忍’,修心性做好人,更谈不上犯什么罪,也没有什么钱。”

周友良说:“我看你几十岁了,几十年的党龄,还是这个寒酸劲,我看你也拿不出钱来。要晓得做人识时务,我入党3年,房子、电器什么都有了,老婆要多少都有。我劝你为人不要那么认真,学什么法轮功啊,弄不好要坐牢的,你看我们多好。”

被劫持去宁乡的路上,途经辰溪县,晚上到一家饭店吃饭,三个人围着一个女服务员,拉拉扯扯的调戏,硬要那女孩子给他们唱歌、跳舞助兴。吃了70多元,开发票400多元。

在派出所里对他们实施连续48小时非法审讯。“背宝剑”,双手手腕外皮全部扣破,毒打,头顶被打得裂开出血,逼着说出传单来源,之后夫妇俩被分别非法判刑三年(曾国彬)、四年(周云霞)。在监狱里承受恶警和牢头的双重迫害。一天10多小时的繁重劳动,完不成任务不准睡觉,动不动就是一顿毒打、罚站、罚跑、烈日下晒太阳、扣饭、坐禁闭半个月、一个月。恶警无故说周云霞有肺结核,关进传染病房,强行打毒针、灌药,暴力下门牙被撬脱几颗,被传染病房关了3个多月,出现神志不清迷迷糊糊的状态。

周云霞被非法关押四年,按生意月盈利1200元收入算,四年收入就是57600元。曾国彬月收入600元,3年有21600元收入。被抄家房屋家产损失1万元。估计损失约9万元,亲人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两个儿子家庭破碎。

责任人:长沙宁乡县公安政保科 唐翠华 唐昭良 周友良(政保科长),唐建明(国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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