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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政法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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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一意孤行的下达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命令后,七年间,广东省公安政法系统恶党人员在执行迫害政策中首当其冲,为了眼前利益,不顾做人的起码良心,在这场迫害中干了很多伤天害理,灭绝人伦的坏事,结果给自己造下了很大的罪业。现在国际社会已经成立了“迫害法轮功真相调查委员会”,将共产党的罪恶公布于天下。那些对法轮功犯了罪的人也将难逃法网。我们将迫害法轮功的真相揭露出来,让善良的人们尽快看清共产邪党的邪恶本质,不要被中共的造假宣传迷住了善良的本性,远离罪恶,根除危害社会的毒瘤。邪恶中共已走到了穷途末路,即将遭天谴了。现在,上苍已经给了人选择、赎罪的机会,退党是自救,全民退党也是在拯救我们中华民族。

李惠萍,女,45岁,原广东省公安厅九处的职工。1996年初修炼法轮功,炼功前的心脏病、肺气肿等多种顽疾不药而愈,受益匪浅,身心健康,家庭幸福。1999年7月20日后,在邪党疯狂打压下,广东省公安厅国保局政委、副厅长郭铁鹰、科长冼建芬等积极执行恶党邪恶政策,充当政治打手,在公安厅办了广东最早的强化洗脑班(8月中旬),将在省公安厅工作的李惠萍、李访松、吴崇标、罗海玲、王全红等一批坚修法轮功的大法弟子集中洗脑迫害,遭受精神肉体上残酷摧残的李惠萍20天后(9月中旬)突然死亡。秘密警察(特务)出身的郭铁鹰对李惠萍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命关天,必将追究法律责任。李惠萍是“7.20”后广东第一位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

李访松,男,50多岁,李惠萍的丈夫,原广东省公安厅九处的科长。1999年7月20日后,原广东省公安厅九处(政保)处长(现调任广东省委610办(综治办)副主任、广东省公安厅国保局政委、副厅长)郭铁鹰积极执行恶党邪恶政策,充当政治打手,在公安厅办了广东最早的强化洗脑班(8月中旬),将在省公安厅工作的李惠萍、李访松等一批坚修法轮功的大法弟子集中洗脑迫害,遭受精神肉体上残酷迫害的李访松的妻子李惠萍20天后(9月中旬)突然死亡。2000年省公安厅长梁国聚刚上任,6月李访松到北京天安门喊“法轮大法好”,为法轮功上访,就被梁国聚和九处处长郭铁鹰开除,被非法拘留一个多月后,送三水劳教所劳教三年。从此失去工资等一切生活待遇。2001年7月李访松的90岁的老父亲因承受不住巨大打击,从二楼阳台跳下,严重摔伤,不久含冤离世。李访松年近60岁,为国家工作了40年,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邪党迫害得家破人亡。

谢坤香,女,54岁,原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派出所临时工。2000年底上访北京证实大法,被原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派出所开除,又被受海珠区610温春兰等恶警教唆的丈夫赶出家门,后生活十分困难,都始终没有放弃大法修炼。2001年6月被非法关押在槎头劳教所,遭受毒打、人身侮辱、太阳曝晒、长时间吊铐、摧残性灌食、精神迫害、剥夺睡眠、灌辣椒等酷刑,折磨得只剩一把骨头。2004年8月3日,谢坤香在派发真相资料时被举报,遭强行绑架送往海珠区看守所。2005年4月12日被海珠区法庭非法判处3年半有期徒刑,办案人员是何文聪、温春兰等。在广州女子监狱,前不久(2006年上半年),狱警伪造医院证明,谎称谢坤香患有精神病,对其滥用药物,多次强行抽血,并注射药物,进行虐待和迫害。

粟岚,女,40多岁,原广深公司广州东站派出所警察。修炼法轮大法后,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口碑很好。1999年7.20后,坚持修炼法轮功,被东站派出所强迫辞职,还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2005年上半年她回原单位讲真相被告发,她的丈夫东站派出所副所长受到株连被调离,被迫离婚。

李育久,男,60多岁,原广州天河公安分局消防科长。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勤政廉政,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嘉奖。邪党迫害法轮功后,仍坚持修炼法轮功,2000年7月被广州天河公安分局强迫辞职。没有任何生活收入,生活得不到保障,全靠亲属资助勉强度日。2004年11月后每年天河区政府只给2万元生活费,没有医疗、保险等保障,公务员退休高工资待遇被邪党剥夺。为了升职迫害李育久的原天河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李学广,在2001年遭恶报突然病毙。

林珊,女,30多岁,原省公安厅广安大厦团委书记。1999年7.20后,坚持修炼法轮功,到北京上访,被非法绑架回广州,被省公安厅强迫辞职。

赵莹,女,30多岁,原省公安厅职工。1999年7.20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回广州,被省公安厅强迫辞职,住房被非法收走。赵莹的父亲,60多岁,省公安厅处长,已退休。邪党迫害法轮功后,仍坚持修炼法轮功,到天安门广场高喊“法轮大法好”,后受到迫害。

李美萍,女,年龄40左右,原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员因坚修大法,99年7.20后因到北京上访,连续两次被非法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99年12月31日因组织梅州大法弟子集体炼功,被绑架到梅州市芹黄看守所,2000年被非法送广东三水劳教所劳教三年。2004年11月14日被非法绑架。2005年广东梅州市梅江区检察院、法院对大法弟子李美萍非法判5年,关押在广州女子监狱。在狱中,遭受酷刑折磨,不给睡觉、被毒打吊打,导致颈椎增生、腰椎盘突出。

谢纯锋,男,20多岁,原汕头市中级法院法官,99年7.20后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强送汕头精神病院迫害,被强行注射大量摧毁中枢神经系统的精神病毒剂,生命垂危,后被家属发现,强烈抗议,邪恶之徒才停止精神迫害,2002年9月再次劳教二年,被三水劳教所加重迫害,长期不准睡觉、不准坐、不准刷牙、不准洗脸、不准洗澡、长时间强迫蹲着等等,脚肿得不能走路。被关禁闭,每天二次用5-8条一万伏或1.5万伏电棍电击,每次二小时,身心遭受严重伤害。2003年9月中旬期满,被汕头市610直接从劳教所押往汕头市政法委开办的洗脑班进行精神折磨。

吴碧云,女,30多岁,原公安家属。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广州海珠区公安分局非法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她的丈夫(公安干警)在压力下被迫跟她离婚。吴碧云于2006年初不得不到国外寻求国际难民庇护。

曾被非法关押在广东三水劳教所劳教的还有广东珠海某派出所一名干警、广东潮州某看守所的一名干警。

在此奉劝那些仍在继续对大法弟子行恶之人,不要因执行上级的命令为借口而失去应有的理智和良知。中共气数已尽,为了自己及家人的未来,立即停止作恶。尽快醒悟、悔过,不要一错再错。“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经发表公告:“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附:实施迫害的单位、责任人地址电话:

朱穗生:1999年6月由原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调任广州市公安局长、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2005年9月调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住址:黄华路24号35栋601房 邮编 510050

犯罪事实:

朱穗生自1999年6月任公安局局长以来,不遗余力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广州市迫害法轮功主要责任人之一,参与迫害法轮功大会及诬蔑法轮功的宣传。

1999年7月20日,广州几千名法轮功学员到市政府、省政府和平集体上访,遭到广州市公安围堵、强行驱散,大批法轮功学员被车拉到郊外。张孟业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

2000年6月18日,广州近千名法轮功学员在天河体育中心、越秀公园、中央公园、烈士陵园集体炼功,广州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强行驱散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抓捕关押几百名法轮功学员到各看守所,之后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2005年9月12日大抓捕:广州市各区集中在9月12日、13日前后,610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13人,并送入广州市法制教育学习班强制洗脑。(摘自2005年10月26日“追查广东省参与非法大搜捕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通告”)

参与迫害港澳、东南亚地区的大法弟子。

2)梁国聚,男,出生日期:1947年10月。职务:广东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政法委书记。2000年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至今。

住址:佛山市公安局宿舍

犯罪事实:

梁国聚涉嫌操纵、指挥广东省恶党人员迫害法轮功,对所有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案件负有难以推卸的直接责任。广东省是全国迫害法轮功的严重省份之一。截至2004年12月5日,被证实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30名,恶党人员对法轮功迫害的手段残酷,情节极其严重。梁国聚是省委省政府主要执行迫害的人员。(摘自“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通缉的200名中共高官罪行实录”)

迫害广东省公安系统的法轮功学员。几年来参与迫害三水劳教所法轮功学员。参与迫害港澳、东南亚地区的大法弟子。

3)郭铁鹰

约52岁,原广东省九处(政保)处长,现调任广东省委610办(综治办)副主任,广东省公安厅国保局政委、副厅长。

住址:广州竹丝岗74号10楼。其妻子名叫卢萍、儿子叫明明、阳阳。

犯罪事实:

99年7.20后,主动配合广东公安厅长梁国聚充当恶党政治打手,参与迫害法轮功活动及诬蔑法轮功的宣传。迫害广东省公安系统的法轮功学员。参与迫害港澳、东南亚地区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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