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瓦房店公安所长等迫害大法遭报猝死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6年1月6日】1、高士聪,男,56岁,原辽宁省瓦房店市驼山乡公安派出所副所长。1999年7月20日后,积极执行江××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大法的邪恶政策。7月20日当天,曾带人将金屯村集体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全部戴上手铐非法抓走,用手枪恐吓着学员并带到派出所。此后,又到大法弟子家搜大法书。经常半夜闯入大法弟子家骚扰、恐吓。有的大法弟子劝告其善待大法弟子,不要迫害法轮功,免遭恶报。高士聪根本不听,还常口出恶言,诽谤大法。

2001年大约5月的一天,高士聪上班后突然脖子扭向后面,口吐白沫而亡。

2、刘忠波,男,43岁,原辽宁省瓦房店市驼山乡公安派出所所长。1999年7月20日邪党迫害法轮功时,其在瓦房店市复州城镇公安派出所任所长期间,就积极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充当江××邪恶集团的帮凶,非法抓捕、殴打多名大法弟子,还对大法弟子家属敲诈勒索。

2003年调到驼山乡派出所后,继续行恶,带人抓捕大法弟子,还曾试图找借口迫害大法弟子。

2004年11月,在一次乘车途中,其从车窗探出头来向后望,被后面开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到头部,当场死亡。而同车其他人无任何损害。刘忠波做恶太多,终遭恶报,附近百姓闻讯,拍手称快。

3、孙陆庭,男,43岁,原瓦房店市驼山乡金屯村治保主任。1999年7.20邪党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后,其积极配合邪恶的迫害,到大法弟子家搜书,逼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保证,还盯梢监视大法弟子的活动,给邪恶通风报信。恶党“十六大”召开时,逼法轮功学员写不学不炼的保证,并按上手印,学员不写,他自己就编造冒充大法弟子写。他还造谣诽谤大法。不听大法弟子的劝告,终遭恶报。

2003年秋,孙陆庭在家早上起来后,在地上转了几个圈,一头钻到柜子空里死了。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