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原沧州市政法委书记蔡华遭恶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6年1月25日】

  • 原沧州市政法委书记蔡华遭恶报

  • 做坏事害人害己

  • 原沧州市政法委书记蔡华遭恶报

    原沧州市政法委书记蔡华遭恶报。天理昭昭,善恶有报,劝所有继续迫害善良好人的人,引以为戒。

    原沧州市政法委书记蔡华在去邯郸的路上发生车祸,蔡华肋骨骨折,其妻子身上两处骨折。1月16日下午被送进沧州市中心医院,据照顾他们的护士说:两人伤势严重。

    在蔡华任政法委书记期间,沧州地区近百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劳教、判刑,甚至迫害致死。大法弟子杨妹在沧州第二拘留所被迫害致死,蔡华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做坏事害人害己

    佳木斯市某区有一个中学生,上下楼时经常撕毁大法真相资料。大法弟子多次劝告,不但不听,还诋毁大法。一段时间后,此中学生的奶奶得知,此中学生得了一种怪病,送到医院后,在取药回来的时候,发现其中学生已猝死在椅子上。

    山东省文登市两个不明真相的妇女举报大法弟子,有人因此对他们写了劝善信,告诉他们善恶必报的天理,做坏事害人害己,两个妇女中有一人看后恼羞成怒,站在平房上骂了好几天,现已遭恶报,腰疼不能自主。做坏事者必遭恶报。

    此乃善恶有报的真实体现,希望世人能珍惜生命!善待大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