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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曝邪恶的上海司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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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9月8日】近来网上报出上海大法弟子陆伟栋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被上海市宝山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3年半的消息。时隔不久,又暴出年近70的大法弟子陆泉增和李玉燕夫妇同样以“莫须有”的罪名被上海市徐汇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半的消息。

看罢这两则报导之后,深为中共上海司法当局的卑鄙下作和流氓作法而感可耻和悲哀。实际上,上海司法当局秉承中共意旨,暗箱操作,不讲法律,非法审判和劳教大法弟子,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和新闻。六年多来,它们对大法弟子实施的迫害,手段之残酷、性质之恶劣、过程之诡秘、封锁之严密,足令古今中外一切迫害信仰者汗颜。

上海一直是中共流氓集团精心包装和着力渲染的样板城市,为此它们不惜下血本、耗巨资,试图把上海装扮成经济发达、设施完备、法制健全的国际性大都市。然而奢华光鲜的外表却掩饰不住流氓邪恶的本性。自中共流氓政权公开镇压法轮功以来,上海司法当局可谓亦步亦趋,紧随江氏流氓集团的“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对善良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极尽摧残迫害之能事。侮辱谩骂、暴力取证、刑讯逼供、强制洗脑、强迫改造,这些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不允许采用的手段,但在上海恶警那里却是家常便饭。

在上海司法系统中迫害大法弟子的第一站就是派出所和公安分局,这里是非法抓捕和审讯大法弟子的主要场所,也是暴力取证和刑讯逼供的主要场所。

上海有一位年轻的知识界的大法弟子在99年720之后在户外公开炼功,被当地恶警强行抓入派出所。恶警逼迫他放弃信仰,保证不得在外公开炼功,被该大法弟子严词拒绝。邪恶一看达不到目的,就立即通知大法弟子的单位领导一起到派出所“做工作”,施加压力。然而面对威胁利诱,大法弟子依然不为所动,邪恶顿时就暴跳如雷,气焰嚣张,当即喝令大法弟子的一位女领导出去,只留一位男领导在场,该派出所长酒气熏天,劈手扯下该大法弟子的眼镜,狠狠的在桌子上摔碎,并破口大骂大法弟子,语言之下流,态度之恶劣,动作之粗俗,丝毫不加掩饰,完全是一副土匪做派,令当时在场的男领导都为之瞠目。

笔者还了解一位大法弟子,2000年10月的一个晚上因散发大法真象资料被恶人举报,遭邪恶绑架,在派出所的72小时里,惨遭邪恶侮辱和迫害。恶警先将大法弟子摁坐在铁椅子上,然后用手铐和铁索绑缚四肢不使其动弹,若手臂稍动,手铐就往里收缩,嵌入肌肤,痛楚难当。邪恶先是对他诱之以利,见不奏效,就将他连人带椅抬到地下室的一个小审讯室。地下室内灯光惨淡,墙壁上写满了恫吓威胁的标语,刻意营造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又因审讯室临近下水道和厕所污水排放口,阴风吹来,更是恶臭难闻。恶警采用熬鹰战术先是不让该大法弟子睡觉,继而在大法弟子精神倦怠的夜半之时突然提审。期间威胁恫吓、侮辱谩骂、拳脚相加,根本就无人性可言。

类似的遭遇在其他上海大法弟子也是屡见不鲜。如网上报导的上海大法弟子蓝兵,2001年9月在送资料途中被徐汇分局非法抓捕。分局关押审讯期间不让他睡觉,用大太阳灯长时间照射他,邪恶对他刑讯逼供,象车轮大战一样不让他休息,整整7天7夜。最后在他处于昏迷的状态下被抬到徐汇区看守所,有人看到邪恶把他抬进后就扔在水泥地上,蓝兵就这样在水泥地上足足睡了3天后才苏醒过来。

蓝兵的妻子张英在上海闵行资料点被守候的邪恶抓捕后,关押在闵行分局莘庄派出所。为得到它们要的,邪恶采取各种手段来对付张英,但因她完全不配合邪恶。邪恶对她大打出手,把她的脸按在地上用手铐将双臂反铐不时往上提升,用膝盖顶着她的背上,然后再把手铐往上提,不说话就打她的耳光,还抓她的头发,甚至还用皮带抽她。

这些在众人眼中本应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执法机关和公安干警,却成了执法犯法、迫害良善的罪恶场所和助纣为虐的邪恶之徒,法律和人权在这里成了一句空话。

如果说派出所和公安分局是暴力迫害大法弟子的开始的话,那看守所、劳教所和监狱就是暴力的继续和延伸。看守所是上海司法当局临时羁押大法弟子的地方,但是这里环境的严酷和气氛的恐怖一点也不比监狱和劳教所差。一进上海的看守所,狱警就诡称看守所是文明官司(意即文明管理),不是流氓官司。但实际上是在文明的幌子下,对大法弟子行流氓迫害之实。大法弟子一到看守所就要被逼迫背监规、穿号衣,并警告不许炼功,不许对在押犯人宣传大法,如有不从,便要被上压缩带,捆绑四肢,不许大法弟子活动;或将大法弟子上吊铐,铐在铁窗上,仅能脚尖点地,大小便也不放下来,轻则3天3夜,重则5天5夜,下来之后手脚浮肿,根本不能活动。

在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后,上海市各个看守所积极配合中共的流氓宣传系统对大法弟子实施精神暴力,通过喇叭广播、放录像等方式对大法弟子进行欺骗宣传,裹挟不明真象的在押犯人表态批判大法,并利用高压和恐怖氛围胁迫大法弟子家属对大法弟子施加压力。大法弟子家属因不堪忍受邪恶的迫害和骚扰而被迫同大法弟子离婚的也不在少数。

看守所完成临时的羁押任务后,大法弟子就被劫持到劳教所和监狱等场所继续迫害。那里环境的严酷和恶劣,“转化”手段的多变和暴虐,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如果不是深受其害,人是很难相信在上海这个国际性大都市的“耀眼光环”下还会有这样匪夷所思的罪恶发生。

上海司法当局关押迫害大法弟子的劳教场所主要是位于青浦区的第三男子劳教所(在2002年3月份以前是位于江苏大丰的上海第一劳教所)和女子劳教所。那里对大法弟子的邪恶迫害已有多篇文章在网上曝光,这里无需赘述。为达到转化大法弟子的目的,邪恶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既有伪善的欺骗,更有残酷的暴力,根本就不讲什么法律和人权,相反却在法律外衣的掩盖下,干着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勾当。

在劳教所中,除去主动向邪恶转化的邪悟分子和犹大外,几乎关在那里的每个大法弟子都遭受过不同程度的暴力侵犯和人格侮辱,更有甚者被野蛮迫害,失去生命,如大法弟子陆幸国和马新星等。

而位于上海市长阳路的提篮桥监狱和松江区的松江女子监狱是分别关押迫害男女大法弟子的另外两个邪恶场所。那里的邪恶程度从恶警经常挂在嘴边的几句话中就可见一斑,“道理充公,理由没收,只有认识,没有解释。”意即这里只有恶警逞凶的份,而没有大法弟子说理的份。邪恶专横霸道,蛮不讲理的流氓嘴脸暴露无遗。

大法弟子周斌、熊文琪、瞿延来和葛文新(女)都在此曾经遭受过和正在遭受着严酷迫害(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相关报导),其中葛文新在女监被迫害至奄奄一息,保外回家后一个星期即含冤离世。可以好不夸张的说,每个被关押在监狱中的真修弟子的“劳改史”都是一部血泪斑斑的受难史。

这就是“人权最好时期”的中共上海司法系统对大法弟子犯下的严重罪行。
去年年初中共流氓政府为装扮其“以人为本”的治国方略,装模作样的将“保护人权”写进宪法,随后又煞有介事的在司法系统开展大力整顿公检法内部的违法违规现象,推出所谓“维护‘司法公正’”、“限期解决‘超期羁押、刑讯逼供’事件”、“实行司法过程中的‘人身伤害及赔偿’条款”、并开展为期一年(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的“严肃查办公职人员侵犯公民人权犯罪案件”的专项活动。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不过是中共当局玩弄手段,愚弄世人,欺骗舆论的一种贼喊捉贼的伎俩而已。实际上中共当局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甚至连它自己制定的非法恶法也无意去遵守,它们想怎么迫害大法弟子就怎么迫害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任何顾忌和约束。法律在它们手中只不过一块掩盖它们罪恶的遮羞布,是一个供它们驱使、任它们蹂躏的婢女而已。

真实情况是,迄今为止,在上海还没有一起关于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冤假错案”在媒体上直接报导,也没见一个恶警因暴力迫害大法弟子而遭惩处。相反的是,邪恶对已经发生的严重迫害严加封锁、百般抵赖,并极力阻挠法轮功学员的依法申述或对申述根本就不予受理,对那些敢于为大法弟子说话的正义之士也横加迫害。如上海著名的人权律师郭国汀先生,就因为大法弟子瞿延来依法申诉而遭中共上海司法当局打击报复,被吊销律师执照,最终郭律师不得不抛妻别女、背井离乡、远走海外,大法弟子瞿延来的申述亦因此而被搁置。

邪恶再善于伪装,也掩盖不住它们罪恶流氓的本性;邪恶再善于欺骗,也掩盖不住它们对大法弟子犯下的严重罪行。它们执法犯法,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勾当,终将曝光于天下。当正义彰显、法制健全时,那些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一定会受到世间法律和天法的严惩。“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文革中那些曾疯狂一时,不可一世的 “造反派”的下场应当引起你们的警醒了,别以为秉承主子的意志,干尽伤天害理的坏事,就能逍遥法外,逃脱惩罚。善恶必报是天理所在,你们今天的所作所为就是在摆放你们将来的位置,如不思悔改,继续为恶,等待你们的那只能是无间地狱无止无休的煎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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