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人兽之别在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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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五年九月三日】此文为明朝人薛瑄所写,名《戒子》。薛瑄,字德温,号敬轩,河津人,永乐十九年进士。宣德中授御史,景帝时任大理寺丞,官至礼部右侍郎兼翰林学士。《戒子》一文是用来训诫子孙重视人伦道德,以及为人处事之道。其译文如下:

人和禽兽不同之处,只有人伦道德之理而已。什么是伦?就是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这五种人伦次序啊!什么是理?就是父子之间有亲爱的感情,君臣之间有相敬的礼义,夫妇之间有内外的分别,长幼之间有尊卑的次序,朋友之间有诚信的友谊,这五种是天理啊!能够明白伦理而且完全做到了,才可称为人。如果行为丧失伦理,纵然具有人的形体,事实上,和禽兽有什么不同呢?

大抵禽兽所知道的,只是渴了要喝,饿了要吃,以及雌雄阴阳本性上的色欲罢了,对于伦理,则愚昧不知。所以它们在饮食、色欲满足之后,就飞翔、鸣叫、踱步徘徊,成群结伴游驱栖息,一点事也不做。而如果身为人只知道饮食及男女的欲望,却不能做到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的人伦道德之理,在穿暖吃饱之后,就整日玩乐游逛,那和禽兽就没有什么分别。

圣贤忧虑人们会陷溺如禽兽那样,于是当政在位的凡修习学艺道术,以施行教化,使天下后代的人,都做到伦理;那些没有当政在位的,就著述立言,垂教于世,以希望后世的为人,都做到伦理。因此圣贤际遇上虽然有穷困或显达的不同,但是他们教化抚育万世万代人民的心,则是一样的。

你们既然得到天地理气的凝聚,以及父、祖一脉血气、形体的遗传,而生为人了,能不想想如何实践做人的道理吗?想要实践做人的道理,就一定要对圣贤修道教化的典范,和留传后代的典籍-像研究文字形、音、义的学问,像《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四书,像《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之类的典籍,诵读它、研究它、思索它、体认它,并且要求实践在日常生活及人与人的和睦相处之间。圣贤所说父子之间应当亲爱,我就在父子之间,力求做到亲爱;圣贤所说君臣之间应当有礼义,我就在君臣之间力求做到礼义;圣贤所说夫妇之间应有内外的分别,我就在夫妇间尽力做到内外有别;圣贤所说长幼间应有尊卑的次序,我就在长幼间力求做到有尊卑大小的次序;圣贤所说朋友要有诚信的交谊,我就在朋友间的交往上力求做到有诚信。对于这五种,没有一样不竭尽心力要做到妥帖精当,于是日常生活、身心内外,自然就不离人伦道德之理,这样或许可称为人,至少能够免于沦为禽兽的境地了。

至于有些人每日吃饱穿暖了,却不用心思索,只是放纵耳目口鼻的欲望,尽量追求身体的安逸享乐,沉迷于不合礼义的声色气味,陷溺于不合礼义的私欲之中。他们身体虽然具有人的外形,行为实际是禽兽的表现。向上愧对天地造化你,使天地羞辱,向下使父母为生育你而蒙耻。将用什么来安身立足于世上呢?你们要勉励谨慎呀!要竭尽心力,来做到人伦道德之理,这是我最深切的期望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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