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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晓俊自述在资中楠木寺劳教所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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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9月27日】2003年7月10日,我被温江区公安拘留15天。他们对我进行了两天一夜的审讯,期间不许睡觉,只要我一闭眼他们就用冷水泼,也不给饭吃。在看守所的三十三天,因为我绝食抗议,他们前后三次野蛮的对我进行鼻腔灌食。恶警李卫国凶巴巴的说:“耿晓俊,我要你坐一辈子的牢。”

8月27日,我被他们转到郫县安靖看守所;9月10日,又被转到资中楠木寺劳教所,在那里受尽各种非人的折磨。为了达到强行转化我的目的,他们使尽了各种见不得人的手段。

在5中队时就有两个帮教和杂案人员整夜轮流守着我,不准我睡觉。9月28日,他们又把我转到7中队。这里真是个人间地狱:每晚只准睡2—3个小时的觉,每天逼着看诽谤大法的资料,早晨一起床就强迫我们骂大法、骂师父,以此来看你转化是否彻底,不彻底的就用更狠毒的方式迫害。恶警张小芳叫七中队最凶残的杂案人员将我吊起来,成“大”字形,还在我的脚上绑上砖头,连续十多天,他们还任意把我的衣服敞开,或者每天十几个小时把我关在厕所里强迫我两腿双盘,然后他们再把我的腿用绳子捆上。后来又用手铐把我的双手紧紧铐在背后约二十几个小时。这种残酷迫害对我连续进行了三次。

有一段时间,他们把我铐在床柱上睡觉,这样持续了一个多月。一次我晕倒了,杂案说我有病,让我去检查,结果却没有病,张小芳就指使十几个杂案人员围着我吐口水,还不停辱骂我。

另外,在劳教所里还得要整夜整夜的劳动,累得稍一闭眼就会被他们用一团一团的猪毛打。一天晚上张小芳指使五、六个杂案人员按着我将燃烧着的烟头往我鼻孔里塞。在这样的折磨下,简直生不如死。一个姓徐的恶警是队长,用电棍电我的手、脚,双盘放开后腿上都长了水泡,有鸡蛋样大小。因为还有一只手被铐着,无法穿裤子,邪恶怕别人看见我腿上的水泡和伤痕,曝光他们的恶行,他们就让我穿裙子。

他们不准我和同修谈话。张小芳指使杂案犯刘莉随意对我施行暴力殴打,打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一些好心的杂案人员看在眼里都觉得很难受,偷偷的流泪。我在劳教所被折磨的一年没来例假,我去检查,张小芳就说我得了梅毒,连续六天强迫我强打不明针药。自此我就一直神志不清。张小芳还不准我上厕所,随便的侮辱我的人格。他们拿些别人扔了的衣服强给我穿上,又把我的头发剪的乱七八糟,拉出去叫众多人看,羞辱我。

以上是我在资中楠木寺劳教所受到的部份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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