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于今天继续开庭审理二零零三年香港入境处强制遣返近八十名台湾法轮功学员入境的司法覆核案。双方律师将就原告被之多入港府黑名单的证据及理由进行辩论。
已获准入境听证的四名原告台湾法轮功学员廖晓岚、张震宇和卢丽卿夫妇等人中午休庭的时候,联同二十多名到场声援的香港法轮功学员,由高等法院游行至终审法院及政府总部,向行政长官曾荫权及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递交有关遣返案的公开声明,并促请港府将公开声明转交给胡锦涛。
香港法轮功佛学会负责人简鸿章表示,这份公开声明主旨在要求香港法院坚持司法独立,维护一国两制精神;还给港台民众一个人权公道;呼吁胡锦涛真正重视自由人权等基本价值,中国才有和平的机会。
二零零三年二月下旬,数百名台湾法轮功学员持合法签证入境香港,参加经港府合法批准的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其中近八十名台湾学员遭香港入境处强制拘留及暴力遣返,致使多名女学员受伤。台湾学员联同简鸿章于同年四月初越洋控告港府违反人权。他们委托香港人权大律师夏博义递状,要求香港法院判处香港入境处强制遣返的行政决定违法。
另外,他们也控告遣返过程使用的暴力手段违法,港府也应对采取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的行为负上惩罚性赔偿责任。双方将针对原告律师要求被告提出将原告列入黑名单的理由及证据,及要求被告说明造成拒绝入境决定的原委,展开为期两天的庭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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