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正己律人百箴参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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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9月12日】

●利居众后,责在人先。——唐·韩愈《送穷文》
有好处要在众人之后,尽责任要在别人之先。

●舍己从人,最为难事。——宋·朱熹·吕祖谦《近思录》卷五
舍弃自己以跟从他人,这是最难做到的事。

●律己是以服人,量宽是以得人,身先是以率人。——宋·林逋《省心录》
严格要求自己,能服人;宽宏大量,能得人心;自己带头,能率领别人。

●宠利无居人前,德业毋居人后。——明·洪自诚《菜根谭》
在名利上不要处在别人的前头,在道德修养上不要落在别人的后头。

●夺利争名,甘居人后。——明·张岱《自为墓志铭》
对于争名夺利之事,甘心情愿居于别人的后面。

●先人而后己者安,适己而劳者危。——明·方孝孺《倚席铭二首》
先为他人后为自己的人得平安,只顾自己舒适而使别人劳累的人易招祸。

●责己则改短,论人则取长。
责备自己就改正自己的缺点,议论别人就汲取别人的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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