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市公安局法制科四人车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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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8月3日】

  • 黑龙江双鸭山市公安局法制科四人车祸死亡

  • 重庆市北碚区恶人遭恶报

  • 诽谤大法遭恶报

  • 黑龙江双鸭山市公安局法制科四人车祸死亡

    2005年5月31日,双鸭山市法制科四人,其中一人名叫尹怀玉,其余三人姓名不详。开车者为一女性。当日去饶河办事的途中撞在饶河县境内公路桥墩上,四人当场毕命。法制科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的一部份,现正告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打手们:赶快悬崖勒马,认清形势,选择未来。

    奉劝你不要为上级的命令和收买你的金钱为借口充当共产邪党和江××的牺牲品,不希望这四人的今天成为你们的明天。


    重庆市北碚区恶人遭恶报

    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永目村的陈安柄2002年当了村支书,到处写诽谤大法的标语,大法弟子多次给他讲真象,他都不知悔改。2003年11月,陈安柄遭恶报得肺癌,疼痛难忍,吃药而亡。


    诽谤大法遭恶报

    山东德州新湖风景区管委会有一个姓王的。她是风景区的一个小班长,今年38岁。自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她被共产邪党的造假宣传所蒙骗,极端的仇视法轮大法及大法修炼者。她经常说一些诽谤之言,发现风景区内有大法真象标语和材料,她便马上向上级报告,并带头进行清理。她还对有的大法修炼者另眼“照顾”,多次向修炼者或她管理的工人进行刁难。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2005年4月,她突然得病,经医院检查为胰腺癌。经多方治疗也不见效。由原来体重160多斤到死时瘦的皮包骨头,已不是正常的人象,心身经受了极度痛苦的折磨后于7月初死去。

    天理昭彰,善恶有报。一个正当年的生命就这样在共产邪党的欺骗下遭到天惩。希望更多善良的人们引以为戒,不要再受共产邪党的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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