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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的吴春龙被佳木斯劳教所迫害致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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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8月22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吴春龙,被佳木斯劳教所迫害致生命垂危,2005年4月30日被送回家时骨瘦如柴、神志不清、不会说话。在亲友的照顾下稍有恢复后,又遭受佳木斯劳教所指使松林派出所监控。吴春龙在骚扰和恐吓中于2005年8月20日含冤去世,年仅30岁。


吴春龙

吴春龙是1995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那一年的春天,吴春龙去孟家岗金矿干活,由于炕热、屋子透风,突然得了一种病,活也没干上,就回到了家里。医院诊断为风湿性关节炎,腿肿得不能走路。中药吃了60多付,可是抑制住了,一到春秋两季就犯病。后经人介绍,吴春龙炼了法轮功,很快他就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


吴春龙被迫害致死前一周

2005年8月20日凌晨2点,吴春龙含冤离世

吴春龙含冤离世

吴春龙去世时骨瘦如柴

1999年7月,中共恶党开动全部国家机器诽谤大法,吴春龙一直对大法非常坚定,以自己的良知,不顾个人安危两次进京上访,以亲身经历向世人讲述大法的美好,不料却招来横祸,两次被中共恶党非法劳教直至迫害致死。

第一次是1999年11月3日,吴春龙被非法判劳教三年,在佳木斯劳教所受尽非人折磨。2001年11月末,吴春龙因炼功被罚坐“老虎凳”7天,其他法轮功学员要求释放吴春龙,没有得到结果,于是,多人绝食抗议。姚中良、夏至良、董少华、李景峰被送到通讯室灌食(插鼻管),在绝食期间,他们双手被扣在床两侧,人只能坐着或躺着,双脚被布带固定。吴春龙的父亲为了能见到被非法关押的儿子,已经被迫花掉近两万元。2002年年底吴春龙被释放。为了躲避恶人的跟踪骚扰,吴春龙和父亲搬了五次家。

2003年10月份的时候,吴春龙为了家里的生活,只得借钱开发廊,11月8日发廊开业了。11日中午,英俊派出所民警安全义把吴春龙又给抓走了。2003年底,吴春龙被中共恶党第二次非法劳教三年。吴春龙的父亲为了能见到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儿子,三年中被迫花掉近两万元。

在佳木斯劳教所遭到刘洪光、杨春龙等七、八个恶警酷刑折磨。吴春龙绝食抗议恶警的非法行为,遭到不法人员的野蛮灌食,并且被强制灌下不明药物。几天后,吴春龙出现昏迷状态,经常便在床上。在绝食七、八天时,吴春龙的膝盖以上至腰部肌肉瘫痪,没有知觉,腿不能动,胸部发凉,头脑迟钝,没有思维,整个人瘦得皮包骨,此时生命已危在旦夕。

即使这样,劳教所恶警不但不放他,还加重对他的迫害。有一次,吴春龙突然在昏迷中惊醒,见恶人们把他拖到水房用凉水冲他,然后再把他拖回来。还有一次,吴春龙又一次在昏迷中惊醒,疼痛难忍,见劳教犯人王福用手使劲抠自己左侧锁骨头。这是他能记得住的。

由于吴春龙经常喊“法轮大法好”,犯人王福竟然在恶警的指使下毫无人性的用毛巾沾上稀屎塞进他的嘴里,昏迷中的吴春龙经常被口里的毛巾憋醒。

吴春龙被折磨致生命垂危,劳教所怕担责任,于2005年4月30日,由恶警杨春龙和刁玉坤用出租车把吴春龙送回家。在把吴春龙交给家人之前,中共恶警首先欺骗吴春龙的父亲写了一个担保书,要家人自负一切后果;然后丧尽天良的要敲诈勒索5000元钱。吴春龙的父亲没有钱,最后现凑了300元给了恶警。

刚刚回家的吴春龙骨瘦如柴,佝偻着身子,神志不清,目光呆滞,没有任何表情,连自己的父亲都不认识了。他脸色苍白,脸的左侧比右边大很多,一只眼睛严重充血,显然是被毒打所至。亲友问他话他不吱声,没有反应,好象没有记忆、没有思维。

经过功友们的帮助,和他一起学法炼功,吴春龙的身体恢复了许多,肿胀的脸也消了,有时也能说几句话了。

但是5月18日,佳木斯劳教所来了一人到松林派出所,叫包片民警阴小东监控吴春龙。19日一早,阴小东就到吴春龙家,让他到派出所去一趟做笔录,还要每月汇报一次,并且扬言:等吴春龙身体好了以后还得送回劳教所。20日,阴小东又来到吴家,让吴春龙办理暂住证、照相等等。

吴春龙被迫离家出走。吴春龙本来被迫害得意识不清、受到了极大刺激的神经刚刚开始恢复,恶警的这一逼迫,使他顿时又处于惊恐的回忆痛苦之中,劳教所的残酷迫害让他不寒而栗。他饮食渐渐减少,不吃也不知道饿,勉强喝点稀粥,不断的拉稀,身体越来越瘦,最后高烧不退,呼吸急促,神情紧张,时常精神恍惚,连自己的亲朋好友都不认识。

7月20日,阴小东再一次到吴家紧逼,找茬要吴家所租房子的房主交10元钱给派出所。吴春龙见到警察阴小东后,再一次受到严重打击,精神完全崩溃。

8月20日凌晨2时左右,处于极度的恐怖之中的吴春龙含冤而死,年仅30岁。这个年轻生命的惨死再一次让人们看清了恶党毫无人道的残暴。

电话区号:0454

劳教所所长:姜作奇 办公电话 8891958,6112001 宅电:8247690
副所长:姚德斌 8891931,61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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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利峰 8891933,8892055,6112006 宅电:8651855 手机:13904547855
劳教所政委:付茂森 8891890,61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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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处:白金峰 8891935,6112008
办公室:徐桂英 8891938
驻所检察院王宏明 611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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