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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寿光公安局及潍北监狱对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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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8月19日】我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大法弟子。于2000年12月末晚上在做真象回来时,被恶警抓住,他们把我用细绳反捆起来(两只手在背后)劫到寿光镇派出所值班室。

在派出所值班室,恶警叫我坐在椅子上,一穿黑衣服的警察叫两个穿绿衣服的临时警员打我。他们往我胸口上踹了一脚,再抓住我的头发往窗台上碰,一人打了我十几个耳光。

然后一穿绿衣的警员吃力的从外面拖进一只铁椅子,他们把我锁在铁椅子上面,手背到身后铐住,又把我的眼睛蒙住,我听其中一人说:“把臭袜子塞他嘴里,别叫他出声。”因没找到臭袜子,就没往我嘴里塞。他们在后面用脚踢我肋骨,用橡胶警棍打肩头的穴位,我整个身子火辣辣的酸痛,恶警还用细绳勒住我的脖子,叫“上绳”,十几秒后松开,再上绳,再松开,反复几次,使我喘不上气,猛烈的咳嗽。

然后恶警把我的脚垫起来,一个人坐在我腿上,使劲向下坐。他们见我一直没叫喊出来,就用橡胶警棍猛击我小腿骨,痛得我把坐在我腿上的那个人都抖起来了,一阵阵酷刑下来,我的手腿失去了知觉。这时其中一人说:“快四点了,天快亮了,歇会吧”。

恶警们打累了,就停下来休息。他们不让我睡觉,见我不动弹就用脚踢我的头,嘴里还嚷道:“不许睡觉,听见没有。”过一会儿,恶警打开铁椅子把失去知觉的我拖进另一间屋里,强制我坐在冰凉的地上,伸直腿不许打弯,我两只手还被反铐着。恶警见我盘腿,就用橡胶警棍往腿上打,然后往我后背猛击数十下,直到我喊出来才住手。

这时恶警们打累了,躺在沙发上休息。过了一会儿,到了早上六点多钟,他们把我的衣服扒光(只留下内衣内裤),把我铐在外面车库的大铁门上,看着天上飘落下来的雪花,再看邪恶之徒这样迫害大法弟子,想到人的路是自己选择的,我的心在为他们流泪。

半个钟头后,恶警把我带回屋里,重新锁在铁椅子上,一直到下午1点多,也没给我喝一滴水,没给我吃饭,就把我劫往寿光市看守所。在大门口登记后,进入第二道大门时,恶警冲着门口的武警说“这是炼法轮功的”,武警过来对我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嘴里还说骂着脏话,还大叫“来这里看你还炼不炼”等等。打完后,恶警押我往监号里走,每到一层门必须喊“报告”,如忘记了喊“报告” 就要挨打。

监号号长把布条条系一个疙瘩,再系上一个疙瘩,再系再系,最后越系越大,系到直径达两厘米的硬球,叫我把手背伸过去,眼睛看着他,不允许眨眼,如果眨一眨眼睛,就继续打。见我没眨眼盯着他眼睛,就说“行,到底是炼法轮功的。”

犯人们说:“以前也进来一个炼法轮功的,一个月后被劳教了,接着你就来了。你在墙上画个门,让我们逃出去吧!”我告诉他们:“你们是做了坏事,就得还。我和你们不一样,我们是为了消除人们头脑中对大法的误解,救度世人,揭露迫害才出来讲清真象,以致被恶警迫害到这里的。记住‘真善忍’对你一生都有好处。”我与犯人的关系相处得很融洽,有的主动问我,我就给他们讲真象,最后走时许多人叫其家人捎信问好。

我被释放前,寿光市公安局曾向家中敲诈,说:“可以拿两千元钱,提前释放回来与家人一同过年。”

零一年腊月初一晚,我做真象时被北洛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恶警把我脚上穿的棉鞋扒下来,解走腰带,铐在暖气片上,第二天劫往市看守所。后我被寿光人民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五个月后,被投入潍北监狱四监区八监队。

在潍北监狱,我们每天被强迫劳役十一个小时,不准洗脸,不准刷牙,不准洗衣服,每月强迫写思想汇报,经常遭体罚。

体罚有很多种,如:顶墙、做起蹲、挨鞋底、喂蚊子、长时间靠墙根站立、长时间蹲着、长时间做踢正步分解动作、长时间绕大院跑步等等。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的更严重,戴上手铐蹲在烈日下连续几天,吃饭也不打开手铐,所以大法弟子就不吃饭。

七监区大法弟子在队列中不喊犯人喊的口号“认罪服法积极改造”,结果被恶警队长赵与指导员林按在地上,用两根高压电棍电击长达半个小时,还有的大法弟子被关小号,干重活等体罚、虐待。

三监区大法弟子集体写申诉状,三监区恶警就用两根高压电警棍对沙明深、高玉祥、冷忠家、刘员钊、刘元增、王玉华等大法弟子电击半小时。大法弟子沙明深因在监舍炼功,被恶警铐手铐站墙根示众(因检查有高血压才没敢对其电击)。

寿光市法院:0536-5221166

潍北监狱参与迫害的恶警:
队长李宝玉、队长崔某、队长郑学文、队长任某、队长嘎某、指导员徐某、教导员冯某、医生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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