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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扎根妻子谈丈夫被迫害和虐杀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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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8月17日】我爱人张扎根,52岁,转业军人,生前在开封市外事旅游车队工作,特别是他修炼法轮功后,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他平时尊老爱幼,关心别人胜过关心自己,在家里疼爱孩子、孝敬父母、是儿子的好父亲、更是妻子的好丈夫,街坊四邻都夸他是个大好人。就是这样一个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因向世人讲明真象,说句公道话,却被无端拘留、非法关押最终被开封劳教所残害致死。

张扎根在单位里是汽车司机,由于工作的辛劳,他的身体出现了许多疾病,97年他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在很短的时间内身体上的几种疾病都不知不觉的好了,使他更加坚信了对法轮大法的修炼。99年7月20日江××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使他走上了去北京上访的路,非人的魔难也就从此开始了。他三次被非法关进看守所、两次被强行关进洗脑班、两次被非法劳教。

张扎根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是在2001年2月5日,从看守所出来就被送进了劳教所,在那里受尽了非人的折磨。他在单位里开车,很少干重体力活,3月份劳教所为了使他尽快的转化,就把他送进了开封市磷肥厂(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基地四大队),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工作量,每人要装45-60吨的磷肥,一掀一掀的要装200-300袋,如果装不完,还要遭受各式各样的惩罚(不让吃饭、睡觉等),超强度的苦力使他双手打满了血泡,手肿的握不成拳头,疼痛难忍。因磷肥有毒手上的血泡总不见好,不光手这样、双脚双腿也被磷肥烧的出现许多红斑点,如果那个地方挠破了很长时间难以愈合,真是惨不忍睹。白天是肉体上的折磨,到了晚上就是精神上的痛苦了。开封市磷肥厂临近铁路,一到晚上一趟趟的火车震动的使人难以入睡,最邪恶的是劳教所的大队长梁洪涛规定每小时换一个犯人和张扎根同睡在一张单人床上,再加上蚊叮虫咬,如此反复根本无法入睡,只能算是躺下休息休息罢了。

到了2001年5月份劳教所才通知家属可以接见,当我看到他时不仅泪流满面、痛哭失声,只见他面色苍白、两眼深陷、胡须半寸多长、人瘦的变了形,不难想象他饱受了什么样的煎熬,就这样他以修炼人超常的忍耐力和对大法的坚信硬是闯了过来,于2002年11月份从劳教所出来了。

我以为他的厄运就此结束了,谁知在2005年3月6日他又被开封市大兴派出所的几名恶警从家中劫持带走,送进看守所。当时恶警欺骗我说是要送到学习班学习(强制洗脑),学习班(洗脑班)在某某旅社。晚上我和儿子一起到大兴派出所才得知是不法人员把张扎根关进了看守所。3月10日我和家人到看守所给他送换洗衣服时,得知张扎根一直在绝食,我们坚决要求接见,管教为了推责任把所长找来,所长出于让家属劝说张扎根放弃绝食的邪恶用心答应了我们的要求。一会儿就见他被两个犯人连拖带架的带了进来,看到他被插着胃管衣衫不整的半躺在椅子上,我心里如同针扎。他之所以绝食是对他非法拘留的抗议,他没有做错,所以我也没有劝他,只是一个劲的掉眼泪,可是家里的其他人(不修炼的常人)就不同了,一个劲的劝他要吃饭,让他爱惜自己的身体,结果他第二天就开始进食了。这样恶警加剧迫害张扎根的阴恶用心终于得逞了,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非法判两年劳教(没有任何手续、音信给家属)。从4月7日投入劳教所,一直拒绝家属接见。

2005年6月24日中午12点多,开封市劳教所打电话让我到河南大学附属医专看人,我来到医专后看到他在抢救室里平躺着;两眼怒目圆睁,布满了血丝;面部肿胀,无任何知觉;胳膊上有块紫色的淤伤,也摸不到脉搏。听大夫说送来时心跳、脉搏、呼吸全无、瞳孔放大、无任何知觉,象这样的病人抢救过来也是个植物人。经过医院的抢救(呼吸机、心脏脉搏启动机全部用上了),心脏有了微弱的跳动,但不能离开机器的带动。第二天,又出现了不能排屎,内脏器官衰竭、发高烧等症状。我进去看的时候只见他头戴冰帽,两腋下也夹着冰块,脸色蜡黄,双手和双脚冰凉,肿胀出现一块一块紫色的斑块。

后两天的治疗更让人心寒,除了上述症状外,脑电图呈直线,全身肿胀,腿脚肿的很粗很高,身上的皮肤肿胀的跟快要裂开似的很吓人。他的双眼被大夫用纸给盖上,说是肿的合不上 。一直到6月28日早上 7点多钟宣布扎根死亡,他的双眼也没合上,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死不瞑目吧!他是用眼睛在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冤屈!恶人的残暴!

张扎根在医院的几天,劳教所每天派警察把守病房,不让亲属、朋友探望。6月28日宣布张扎根死亡后,尸体由警察轮流看守,连家人也不允许接近察看,在给遗体换衣服时发现尾骨处有大块淤伤。当天下午由许多警察、警车跟随将尸体押送到火葬场。

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被虐杀,一个好人就这样被夺走生命,只因要坚持自己的信仰,要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就要遭受这样不平等的待遇吗?这是什么世道?大法弟子张扎根是一个身强体壮的汉子、从2005年4月7日被非法关进劳教所仅仅两个多月的时间就被折磨夺去了生命。在此之前我们得不到任何消息,初闻噩耗,全家人痛哭失声。

悲痛之余,我还是尽量的控制自己的悲伤,抱着让政府给个公道,法律给个公平,在家人的劝说下同意劳教所所谓的意见“协商解决”这件事情,家人唯一条件是赔偿损失,妥善处理后事,给亲人精神上一点安慰。谁知劳教所根本没有诚意,而是一拖再拖,并且背后在各处散布谎言制造舆论说:“张扎根的死是得的急病而亡”,又说:“我们要送医院抢救张不让,几个人都按不住他,还和我们打。”试想一下一个绝食9天的人还会有力气和他们打吗?会几个人都按不住他吗?他们为什么要制造谎言掩盖真象!?目的不就是要推脱责任吗,更不要说赔偿损失了。由此也使我更加坚信张扎根是被坏人迫害致死的!我和家属迫切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和领导了解事情的真象,主持公道,尽快给家属一个合理的答复。可是善良的亲人们错了,政府的做法使人们大失所望,他们狼狈为奸、相互袒护,给了张扎根的亲人们更不公道的说法。

7月12日,经过半个月的“协调”终于要有说法了。这一天在开封市政法委书记文松山带领下,在开封市工业派出所主持了一次会议,也是最后一次对张扎根死亡事件的处理会议。参加的单位和人员有:市政法委、顺和区政法委、工业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市劳教所、河南大学附属医专院方领导、我单位的领导和我两个儿子单位的领导,会议室座的满满的,院子里的警察更多几乎站满了。文松山假惺惺的让我们家属5人发言,然后对我们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却不予理睬,抛出了他们事先策划好的对张扎根死亡处理意见强加予我们,他们对法律条款断章取义说扎根的死是因为自残、自杀抗改造引起的属于正常死亡,不予以任何赔偿,不能搭灵棚。7月15日前必须火化,如对死因有疑义可在15日前要求尸解,如不表态15日尸体强行火化并且剥夺正常死亡的一切待遇。

我们有怨无处申,有理无处诉,有言无处辩。就这样7月14日就答应了邪恶的不合理条件,但是火化改为16日,在家里搭灵棚。这是怎样的灵堂,门口有街道办事处的人把门,院里院外有警察和便衣,前来吊唁的人一一被盘查。不法人员们害怕,他们恐惧,怕他们的邪恶被世人看清、怕他们的罪恶昭示于天下。

7月16日是张扎根遗体火化的日子,由开封市政法委出面安排张扎根遗体由火葬场第一个火化,早上张扎根的家里周围站满了警察、便衣和街道办事处的人,监视着前来吊唁的人们。早上8点在警车的包围之中来到了戒备森严的火葬场,火葬场门前的广场上停了几十辆警车,我们来到悼念厅,后面站满了荷枪实弹的武警。来到瞻仰厅,我们看到了张扎根的遗体,头大如斗,嘴唇干裂,脸颊和耳后有两块深紫色斑痕,身体被覆盖着,不让亲人们在遗体前停留,匆匆而过。整个过程都是在严密的监视中。不法人员们的惶恐真是昭然若揭,如果他们没有行恶又何必这样虚张声势。他们以为可以掩盖事实的真象,可以蒙蔽世人,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是天理,天地有眼,张扎根的惨死一定会大白于天下的。

依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张扎根被开封市劳教所迫害致死的责任人及有关单位犯有如下罪行:

虐待被监管人罪(《刑事法》第248条)
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233条)
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9条)
故意伤人罪(《刑法》第234条)
严重的侮辱罪、诽谤罪 (《刑法》第246条)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
报复陷害罪(《刑法》第254条)
诬陷罪(《刑法》第243条)
伪证罪(《刑法》第305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还有渎职罪等(《刑法》第2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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