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象信件汇编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8月16日】

  • 葫芦岛市南票矿务局高中迫害职工

  • 给营口市公、检、法、政法委、610人员的一封信

  • 葫芦岛市南票矿务局高中迫害职工

    南票区的父老乡亲们:

    大家好!大家知道南票矿务局高中职工李秋目前身在何处吗?告诉大家李秋已于8月10日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欲知何故?只因李秋修炼法轮大法,心地更加善良。

    李秋炼功前患有严重的眩晕症和妇科病,常年吃药,经常打针,时常休病假上不了班,真是既花钱又遭罪。修炼大法后她的病体迅速康复,她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幸福,特别是“真善忍”的法理熔炼了她,她性格变得开朗了,心地更加善良了,从此,单位里她敬业爱岗,乐于助人,遵守校规校纪;在家里她孝敬公婆,体贴丈夫,关爱孩子,并与邻居和睦相处。

    江氏出于妒忌利用中共迫害大法后,李秋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去国家信访办为法轮大法上访,被抓回又被非法判处劳动教养2年,送往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在那里她由于承受不了非人的折磨,被迫放弃了修炼。2003年6月,李秋被释放回家。按有关文件规定,被劳动教养人员在被劳教期间的基本工资照发,释放后其工作与工资待遇不受影响。可南票矿务局高中校长张敬党不但在李秋被劳教期间扣发了她的全部工资,还在李秋上班后,既不给安排工作,又不给恢复工资。李秋多次找到校长张敬党要求安排工作,可张敬党无理地拒绝了李秋,百般刁难,这分明是变相开除。李秋没有了经济来源,家中生活困难,在万般愁苦之中她眩晕症复发,但校长张敬党和书记董杰丝毫没有同情心,继续违法对待李秋。李秋在病中痛苦万分,决定一死了之,她喝了毒药,幸好被及时发现抢救过来。在学校教职工的舆论下,张敬党和董杰不得不给李秋安排了工作。后来书记董杰见到李秋母亲时,还表白说学校领导非常关心李秋,说在李秋有病期间都没给她安排工作,这简直是颠倒黑白。

    经过打击的李秋身体状况越来越糟,病痛之中,她又想起了法轮大法。她决定继续修炼。重新走入修炼后她明白了更多的法理,渐渐地她消去了对参与迫害她的人的记恨,包括与张敬党和董杰之间的恩怨。她心态祥和,无怨无恨,珍爱生命,笑对人生。在工作岗位上她一如既往,踏实肯干,同时她的家庭又充满了温馨。李秋的病体又得到了康复。李秋的行为和人品得到了单位、社会、邻居和家庭的认可和尊重。

    看到周围的人们由于听信了媒体的造谣诬陷而对法轮大法产生了敌视,李秋心里非常难过,她便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告知他人,把好东西分享给大家,她开始向人们讲述大法的真象,这也是一个人善心的自然表露。再说“真善忍”这种提法本身就是正的,是好的。一些人听了她的讲述,明白了大法真象,由敌视转而同情法轮功。一天她遇到本校职工付国庆,向他弘法,并讲述真象。后被付的妻子张玉茹汇报给了张敬党和董杰。张、董二人本来就视李秋为眼中钉、肉中刺,这下可抓到了把柄,他们与黄甲街派出所沟通,派出所所长戴景会完全忘记了李秋对他家的恩情,他儿子曾去李秋家补习功课,李秋不但对其认真负责,而且不收费用。现在戴景会为了自己的官职忘恩负义,立即与学校呼应,两股恶势力联手,设密谋陷害李秋,欲把李秋再次投入大牢。

    不久,阴谋出场了。2004年12月28日早7:30分左右,李秋和丈夫还没有起床,因家中收拾房子向学校打电话请假。30分钟后,矿务局高中副校长李德会、德育处干事李宁、杨新华赶到李秋家,李校长说,张校长找李秋有事。李秋穿上衣服随他们来到学校。到学校10分钟左右,黄甲街派出所所长戴景会等人就驱车赶到学校。学校书记董杰带着戴景会及另一名警察,在未出示任何法律证件的情况下,不仅强行翻抄了李秋的办公桌抽屉,还强行翻抄了同屋另两位女同事的抽屉、卷柜。在未找到任何他们想要的“证据”之后,警方把李秋强行挟持到黄甲街派出所。到派出所后,戴景会、崔月、谭凤荣3人未出示搜查证,就野蛮地从李秋身上抢去钥匙、手机。于11时许,副所长孟祥军、张同光带着从李秋身上抢来的钥匙,领着4、5名警察,以及矿务局高中的李德会、李宁、杨新华,非法闯入李秋的住所及其母亲住所,在没有李秋及家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抄家,抢走电脑、大法书等物品。

    不法人员把李秋送进看守所后,校方和和警方就联手密谋要把李秋投监入狱。由于所抄来的物品证据不足,不足以定罪,他们开始伪造证据、罗列罪名。首先他们无中生有说李秋家有2000份传单,(事实上1张也没有)然后他们报到南票区检察院申请批捕李秋,结果区检察院经核实后认为证据不实,驳回了申请。但学校和派出所仍不死心,他们继续拼凑材料、篡改案卷。这回他们将2000份传单改成749张,又编造出宣传册215本,(事实上1本也没有)还说李秋在家中用电脑刻录光盘,(事实上李秋家的电脑没有刻录功能)他们把这些所谓的“物证”(不知从哪儿弄来的传单和宣传册)进行了室内拍照,并说明照片中的房间是李秋家。去过李秋家的人都知道她家的地面铺的是地板革,而照片中的房间是水泥地面。他们还在学校教职工中调查李秋的言论,又推出弥耀达出证,说李秋向他宣传过“法轮大法好”,学校书记董杰生怕证据不足,又亲自出马作证,说自己“与校长张敬党一齐对李秋进行说服教育,没有改变李秋对法轮功的认识,其仍坚持习练法轮功”。他们又勾结南票区检察院负责这个案子的孙达东,孙达东在提审李秋时,李秋否认了警方编造的伪证。孙达东公然撒谎说李秋承认了,他还伪造提审笔录,然后执法犯法向南票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公诉。而南票区人民法院接到区检察院的公诉后,置我国《宪法》、《刑法》等国家大法于不顾,于2005年5月26日秘密开庭审判李秋,以李秋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将她判处有期徒刑3年。

    由此看来,在这一事件的处理中所有部门都没对李秋讲过法律。

    南票矿务局高中的校长、书记们放着正事不好好干,专门迫害好人。近年来,在校长张敬党、书记董杰和副校长李德会等人的“领导”下,学校的教学质量一年不如一年,每况愈下,每次高考后他们都说假话,吹大牛,欺骗百姓和上级。学校教职工人心涣散,学生违纪成风。负责学生纪律的副校长李德会连违纪学生送来的小食品都收,如何能管理好学生?吃点小食品就对违纪学生放行,学校能不混乱吗?他还采取高额罚款的手段敲诈学生,令学生和家长们苦不堪言。一次学校的下水道堵了,工人在疏通下水道时,竟发现了避孕套,请问校长张敬党和书记董杰:这是你们谁的责任?

    黄甲街的父老乡亲们:李秋被非法拘捕和判刑的经历,给她和家人造成了精神上的沉重打击,其中的酸楚难以言表。目前李秋的儿子已进入高三紧张学习阶段,需要她照料;父母由于她被关押在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七、八十岁的公婆一筹莫展;丈夫整天没精打采,度日如年,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古有“窦娥冤”;今有“李秋屈” 。

    父老乡亲们:李秋平静的生活到底对谁构成了威胁,无端关押一个对政府、对社会全无敌意(更谈不上行为)的人到底对谁有利?法律、人性和尊严为什么会如此麻木、如此不负责地随意对待?面对今天这样一场国家和民族的灾难,我们怎能觉得事不关己?当看到一个又一个的普通百姓只因信仰“真善忍”就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利,甚至被劳教、判刑、迫害致死时,我们又怎能视而不见?不愿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难道就得受到非人的迫害吗?

    每一个声音都是有力的,所有的声音合在一起就一定能够震慑恶人!我们真诚希望家乡的父老乡亲对大法多一点儿了解,对大法弟子多一点儿关爱,善待好人不会使您失去什么,只能给您带来幸福的未来。

    葫芦岛市法轮大法弟子
    2005年8月

    注:南票矿务局高中张敬党、董杰、李德会、李宁和杨新华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14条、245条、251条、397条和243 条的规定,构成故意犯罪、非法搜查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和诬告陷害罪,应判处有期徒刑3-10年。


    给营口市公、检、法、政法委、610人员的一封信

    营口市公、检、法、政法委、610有关人员:

    最近,营口市法轮功学员何伟被绑架,听说有关办案单位想给他定罪。我们认为这样做,对这位法轮功学员是不公平的,同时对有关办案人员也是有害的。

    我们咨询过律师。律师告诉我们,认定公民是否犯罪,主要是看当事人是否有犯罪、违法的行为,其次看是否有社会危害性。这两点,这位法轮功学员全不具备。公安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拘留等处罚是不公正的、违法的。虽然全国人大在江泽民的独裁高压下通过了反邪教法,但你们可以仔细阅读“全国人大的决议”,并没有说法轮功是×教。因此,公安机关按人大的这个决议硬要往大法弟子身上套是不妥的,也是莫须有的罪名。

    另外《刑法》、《刑诉法》中的条款也不适用于这位法轮功学员。要想给何伟定违法犯罪,要看他是否有违法的行为和证据。而你们的证据听说只不过是你们发现了几张传单。请你们仔细地看看那些传单,看看其中的内容有没有宣扬暴力、仇杀、色情、迷信、反政府、反科学的内容。可能其中有些内容提到了江泽民等对法轮功弟子的迫害。但江泽民代表不了中国政府,更代表不了中国。大法弟子也只是反对江××镇压法轮功、迫害那些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只是揭露这场迫害的邪恶,并没有其它政治诉求。那些材料讲的只是告诉人们怎么做好人,呼吁停止迫害!难道告诉人们做好人也违法犯罪吗?你们做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有自己的头脑,有自己的各自职业纪律要求,也有职业道德。你们必须静下心来仔细地想想:这位大法弟子真的触犯法律了吗?不管公安部的文件还是民政部的文件,对法轮功的诬蔑和诽谤那只是少数几个行政单位的文件,连最起码的行政法规都不是,你们凭什么拘留、劳教或批捕起诉、审判大法弟子呢?

    也许有的人会无奈的说:我们是××党的机器,必须听××党的。表面看好象有点道理,但你们毕竟是有血有肉有灵魂有良心,还有正义感和道德的人啊!不管你是什么工作,在神的眼里你都是一个普通生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对任何一个生命来说都是天理。而今天的你们又有些不同——如果因为你们阻挠和干扰法轮功学员讲真象救度世人,那你们就天理难容了。

    请看来自2005年互联网8月10日的原文摘录:

    【辽宁省营口市610头目遭恶报】

    李闻启,营口市610办公室主任,于邪恶势力迫害法轮功六周年时去北京检查肝病,医生确诊为肝癌晚期,让其准备后事。李承受不住,于7月25日夜11时返回营口途径秦皇岛时,口喷鲜血,当即死于途中。时年52岁。

    李闻启原任营口市政法委副书记,1999年7月营口市成立迫害法轮功办公室,李闻启又被任命为办公室主任,全力抓迫害法轮功工作。6年来,江罗集团每一次迫害活动李都不遗余力的亲自组织、策划、部署和实施。据不完全统计,经核实营口直接被抓捕后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就有三人,判刑10余人,最长刑期达10年。拘捕、关押、劳教10人,办集中营似的洗脑班10余次;各县、区、及基层单位办的各种形式的洗脑班数十次,被洗脑数百人次。市专门建立了洗脑基地,配备专用车辆和人员,财政拨专款作迫害活动经费,利用各种非法手段進行迫害。大法弟子曾多次对其讲真象、劝善。但他仍不悔改,把对当官、权力、金钱视为第一需要,终导致上天的严厉惩罚。据目击者称,李死时死状极惨,全身赤条条,只盖一条床单,到处是血,回营口后被直接送到火葬场。李闻启原本身体健康,因迫害法轮功而落得如此下场,真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恶有报是天理啊!

    【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长朱良遭报被双规】

    朱良,营口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两年前从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任上调到营口市,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锦州地区是辽宁省迫害法轮功较严重的地区。朱到营口后更挂上了副市长、市委常委的头衔,迫害法轮功不断在升温,最近还拟将其提拔到省里。可就在此时,他原在锦州市的“涉黑”大案暴发,现被羁押在异地。朱具有这些“光荣”头衔,却成了黑社会的成员和后台,同时他也是营口最近喊“三个代表”最卖力的人。

    奉劝那些仍在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立即悬崖勒马,不要再干违背天理的事了,不要为一时的名利而祸及终身,为自己选择一条光明的路吧!

    命是自己的,每个人都知道珍惜,但是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敬佛向善”与自己的生命息息相关呢?这也就是为什么法轮功学员冒着危险还在向您讲真象的原因:我们真的希望您能在多灾多难的当今社会幸福平安,真的不愿看到您因为受造谣媒体的迷惑而仇视佛法、以至于给自己的未来种下恶果。

    愿曾迫害过佛法的人及早洗清罪业赎回未来。

    愿所有善良人更多的了解法轮功真象得福报。

    希望我们的真诚、善意和忍耐能够唤醒您的良知,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为自己留一条退路,否则到那时所有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天理的惩罚和恶报必将降临到你和你们的亲人头上,到那时悔之晚矣!是选择善还是选择恶,请好好想一想吧!

    立即释放营口大法弟子何伟!

    营口法轮功学员
    2005年8月14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