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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230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得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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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7月6日】(明慧记者黎鸣综合报道)2005年6月,230位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被迫害致死案例得以证实。从1999年7.20中共和江氏邪恶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至今,已有2656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通过民间渠道得以证实。

6月份的230例迫害致死案例中,59例发生在2005年的1至6月,其中15例发生在刚刚过去的2005年6月,女性法轮功学员占62%,5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占63%。另据明慧网资料初步统计,2005年1至6月间,至少有271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230个死亡案例遍布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河北省43人;吉林省26人;辽宁省21人;山东省18人;黑龙江省18人;四川省16人;河南省13人;江苏省13人;湖南省11人;湖北省9人;北京市7人;新疆自治区 5人;甘肃省5人;内蒙古3人;广东省3人;广西自治区3人;云南省2人;江西省2人;重庆市2人;安徽省1人;天津市1人;陕西省1人;山西省1人;浙江省1人。另外,由于中共邪恶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灭绝性迫害的严密信息封锁,其中有5个案例暂还未能证实确切地区。

这些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在生前遭到了极其残酷的精神迫害和身体摧残。本文仅以辽宁省沈阳市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职工高蓉蓉和保定市雄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韩俊苗被虐杀案为例。

* 被毁容的高蓉蓉被“610”谋杀

高蓉蓉,女,37岁,辽宁省沈阳市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职工。2003年7月,高蓉蓉被劫持到龙山劳动教养院。为逼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2004年5月7日下午3点,该教养院二大队副大队长唐玉宝、队长姜兆华等对高蓉蓉施以酷刑时连续电击6-7小时。高蓉蓉被严重毁容,满脸水泡,烧焦的皮肤与头发脓血粘在一起,面部肿胀眼睛只剩下一条缝,嘴肿得很高完全变形,连同一个监室的普犯都认不出她来了。


沈阳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法轮功学员高蓉蓉


高蓉蓉2004年5月7日被酷刑折磨,脸上是电烧灼伤。照片是受伤10天后拍摄的

2004年5月7日当晚,连续遭受7个小时电击折磨后的高蓉蓉,为逃避迫害从二楼狱警办公室窗户跳下,医院诊断为骨盆两处断裂,左腿严重骨折,右脚跟骨裂。

龙山教养院将她送到沈阳陆军总医院,之后转到沈阳市公安医院。5月18日,在家属强烈要求下,高蓉蓉才被送到中国医科大学(简称“医大”)第一附属医院五楼骨二科(病房号0533)。

由于非法抓捕后经历了三个多月的非人折磨,2004年8月9日高蓉蓉开始尿血、不能進食進水,瘦成一副浑身带伤的骨架,眼窝深陷,眼皮闭不上,人已经脱相。“医大”的医生表示,随时有生命危险,并一再下病危通知,但龙山教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沈阳市司法局拒不放人,声称有危险就让“医大”抢救,死了也不让回家。

为使高蓉蓉脱离魔窟,2004年10月5日,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恶警严密监控下成功地将高蓉蓉营救出来。

在此前后,高蓉蓉被残忍毁容事件在国际社会曝光,引起善良正义人士的强烈谴责和关注。但有关部门不但不追查酷刑折磨高蓉蓉的责任者,“610”头目罗干亲还自布置了对高蓉蓉的报复迫害,称“这事国际影响太大”,命令手下要“处理好”,公安部定为26号大案,沈阳市安全局成立了“专案组”,沈阳市司法局曾发出抓捕高蓉蓉的“协查通报”。并先后绑架了参与营救高蓉蓉的大法弟子冯刚等多人,目前这些大法弟子都在遭受残酷迫害。

2005年3月6日高蓉蓉不幸再次被绑架。这次,迫害者们千方百计的使高蓉蓉销声匿迹。从沈阳市张士劳教院、马三家劳教院,到辽宁省司法厅、省劳教局、沈阳鲁迅美术学院等部门的人都统一口径,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提及高蓉蓉的下落和真实情况。

高蓉蓉的父母曾多次到马三家询问和要求见面,马三家院长苏境谎称高蓉蓉人不在马三家,连她也见不到;又欺骗说高蓉蓉“现在很好,吃饭吃的挺好。”一王姓院长在6月10日高蓉蓉送医大急救的第四天声称:“一开始我们就不想收高蓉蓉,是‘上边’压的。现在‘上边’什么时候让见让放我们听‘上边’的。”

高蓉蓉原所在单位沈阳鲁迅美术学院在3月下旬传达文件时,还谎称高蓉蓉在国外。

2005年6月6日高蓉蓉被送进医大急救。医大急诊室高蓉蓉的抢救医生曾说:“(高蓉蓉)来时就是危重。”6月16日,饱受迫害之苦的高蓉蓉去世,年仅37岁。

据知情人透露,高蓉蓉去世前,医院根本没有提供应有的治疗,甚至不给一点食物。高蓉蓉的亲属中有一人懂医,当时就看出给高蓉蓉的营养药不够量、不对症,并诊断高蓉蓉是长期不得进食而身体衰竭。

另据医生反映,通过医疗仪器显示,高蓉蓉的头内有异样,医生怀疑高蓉蓉曾被注射过破坏性药物。

6月12日上午9点多钟,高蓉蓉的父母得到通知后赶到医院,见到高蓉蓉已是气若游丝,嘴里含着呼吸器、骨瘦如柴、完全没有意识、全身各器官衰竭,没有生理反应。脸上特别是左脸布满电击毁容后的疤痕,触目惊心。即使这样,其间仍有20名左右的监视人员对高蓉蓉进行监视。甚至当着高蓉蓉母亲的面,多次问医生高蓉蓉什么时候(能)死。

高蓉蓉家人曾要求索取高蓉蓉从马三家到医大的相关病历及诊断资料,均被无理拒绝。在高蓉蓉去世的几天前,邪恶之徒就已经到处放风,说高蓉蓉绝食“自杀”。

沈阳“610”和公安还禁止高蓉蓉的家属察看遗体,逼迫家属同意由警察监视、操控。甚至想抢得“遗体存放委托协议书”和“遗体冷藏入/出柜通知单”等手续单据,以便强行火化遗体。“610”和公安害人夺命之后的恐惧和逃脱罪责之妄想,昭然若揭。

* 韩俊苗因不“转化”被折磨致死

韩俊苗,女,53岁,保定市雄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韩俊苗修炼法轮大法前,曾患有心脏病、肝脏病、腿浮肿等多种疾病,炼功后不药而愈。法轮大法不但使她在身体受益,还使她的道德升华。她在单位里工作兢兢业业,领导、同事都知道她是个好人。1998年,教育局院内的厕所坏了,六月天往外流脏水,蛆虫都往外爬,可是没有人管,人人都躲着走。韩俊苗来了,她一个人动手把厕所打扫的干干净净,还铺上了砖。韩俊苗身为招生办主任,送礼走后门者,大有人在,可是她从来都是按章办事,没收过一分钱。一次保定来人,单位请客,领导派韩俊苗陪同,韩俊苗不愿占公家的便宜,自己拿的饭钱。

1999年11月,韩俊苗正在单位上班,公安局政保股警察到单位,以政法委书记宁红茂找她谈话为名,将韩俊苗带走非法拘留。10天后,又把她劫持到保定精神病院。在那里,韩俊苗被四个大汉按住,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使韩俊苗躺不下,坐不下。韩俊苗在保定精神病院,被整整折磨了半个月,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2000年10月初,政保股警察董爱华、赵大平、王建军等人,又到单位说领导找谈话,又把她抓到看守所,当时她的丈夫不在家,小女儿才十岁,放学回家见不到妈妈。11月份,韩俊苗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10多天后,韩俊苗被非法判劳教三年。

在保定劳教所,韩俊苗被非法关押的12天里,她被铐在楼梯栏杆上数昼夜。数十名恶警把她按倒在地,用电棍从脚心一直电到腰部,还把电棍插到嘴里,电头部、后背;强行剥夺睡眠,在水中站立四天四夜。就这样,保定劳教所也没能转化韩俊苗,又把她转到高阳劳教所。

在高阳劳教所,恶警再次强行给她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使她一度丧失了正常人的思维能力。即使如此劳教所也没有停止对她的迫害,把她关在铁笼子里,坐不下,站不直,长达十天之久。

2000年12月间,韩俊苗因拒绝写不炼功的所谓“保证书”,被关在没有窗户、冷的象冰窖一样的大库房里,双手被铐在铸在水泥地里的铁环上,她只能蹲在地上,24小时不能坐、不能站,不让睡觉,更别提洗脸、刷牙。这种酷刑,被铐的人一个多小时就会双腿麻木,失去知觉,腰不能弯。被铐的第二天,韩俊苗手、胳膊都肿的很厉害,而她被铐了4、5天。

2001年7月左右,骄阳似火,韩俊苗被铐在滚烫的院子里,仍然是站坐不能,24小时不让睡觉,被铐了好几天。

韩俊苗遭受了高阳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所有酷刑:老虎凳、灌辣椒水、灌大便、死人床、夜晚带到野外毒打、放毒蛇咬等等,可是就是这样,恶警也没能动摇她的坚定信念。高阳劳教所没有达到“转化”她的目的,又把她转到石家庄劳教所继续迫害。

非法劳教到期回家后,雄县610主任李成群指使打手对她继续摧残。2004年10月,李成群派人到韩家绑架韩俊苗,并把她直接送到保定劳教所,因韩俊苗的身体虚弱,劳教所不收。李就把韩俊苗接回直接关入雄县洗脑班迫害。

韩俊苗被它们折腾得已不能進食,一吃就呕吐。几天后,韩俊苗90多岁的老母亲拿东西去看望,看到女儿虚弱的样子,可怜的老母亲心疼得受不了,不断央求恶人放了女儿。恶人却无动于衷。急得老母亲不知如何是好,最后将自己兜里仅有的300元生活费掏给了管教张国利,它们这才勉强放人。韩俊苗被放回家后,610李成群丝毫没有放松对她的迫害,继续派人24小时在韩俊苗身边监视、骚扰,并扬言:等能站立了,继续送劳教。

韩俊苗被剥夺了上班的权利。由于丈夫经济来源不高,两个孩子上学,家庭经济状况很差,她曾说:我该吃一口,我吃半口,也要叫孩子们吃好。为了生活她曾多次要求单位给恢复工作,领导迫于610的压力,不予办理。2005年春季,韩俊苗开始每天按时上班。领导不给分配工作,她就打扫卫生。一晃两个月过去了,单位答应向610反映她的工资问题,谁知第二天,以610李成群为首的7、8个彪形大汉再次闯入韩家,骗韩俊苗的丈夫说“保定劳教所来电话了,要给韩俊苗体检”,韩俊苗不去,李随即叫几个恶徒进屋,不由分说,上来又拉又拽又抬,强行把韩俊苗装进车里。到了劳教所,李成群东找西找,好话说尽,妄图让劳教所把她留下,可劳教所就是不收,李只好气急败坏的把韩俊苗送回家,每天派人24小时看守。

一次一次的无休止的骚扰、迫害,使韩俊苗一家根本无法正常生活,更使韩俊苗无法正常修炼,身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致使她的身体健康状况时好时坏,终于在2005年5月6日凌晨含冤去世,终年53岁。

*  * * * *

每一个案例都是一笔血债,每笔血债都是一条绳索,善恶有报,欠债必还,昭昭天理在制约着一切。中共江氏集团在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中所欠下的每一笔血债,都将要偿还,这一天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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