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晓因果】恶役遭恶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7月29日】邵道是明朝池州人(即今安徽贵池县),在衙门中充当差役,常向人勒索财物,满意则喜,否则就拳打脚踢。有时郡官命令他杖刑犯人,他就极力施刑,以致死在他杖下的犯人不可计数。

后来,邵道得了怪病,手脚僵硬好象被绑住,全身肿胀好象被打过板子的痕迹,肉一片片往下烂,痛苦不堪。因此当时的人都说:“善恶终有报,桥南看邵道。”邵道最后全身的皮肉都烂尽了,只剩下一把骨头在床上时,方才气绝身亡。(取材自《德育古鉴》)

* * * * * * * * *

【古文原文】明池州邵道,充郡皂。索取财物,满意则喜,否则拳殴之,官命行杖,极力施刑。力毙杖下者,不可胜数。后得异病,手足窘束,遍体肿决如板痕,片片烂下,痛不可言。因呼曰:“善恶终有报,桥南看邵道。”卒至皮肉俱尽,余骨在床,方绝。

注:关于“因呼曰:‘善恶终有报,桥南看邵道。’”一句,有人解释成是他自己喊的,有人解释成是当时的人说的。无论是谁说的,善恶有报的含义已经明确无误。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