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RFA:陈用林提证据助法轮功诉讼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7月19日】自由亚洲电台7月18日报导,对于澳大利亚外交部长唐纳禁止法轮功学员在中共驻堪培拉大使馆外悬挂横幅及播放音乐抗议中共当局迫害,澳大利亚法轮功学员入禀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取消有关的抗议限制。

法院于周一就此案作了一次简短的聆讯,在庭上为法轮功辩护的著名澳大利亚人权律师克拉利(Bernard Collaery)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出走的前中共驻悉尼总领事馆一等秘书陈用林所提供的证据。

但至于是什么证据,克拉利律师则未有说明。他只称陈用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已经作了口供,至于其他的问题他则不方便再多讲。

此外,该案两名原告之一的章翠英表示超过100名在法庭外抗议的法轮功修炼者说,澳大利亚外长唐纳签署文件是限制言论自由,因为法轮功在中共大使馆前悬挂标语横幅是为了让13亿中国人知道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事实。据悉,该案将于8月1日在堪培拉高等法院再次开庭。

另据中央社报导,台湾法轮大法学会亦于周一表示,中共非法镇压法轮功学员致死者已达两千七百七十五人,留下两百五十五名法轮功遗孤,他们长期被迫流离失所。因此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将与“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台湾分会,共同发起全球连署行动,要求联合国与社会各界谴责,并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并无条件发护照给这些遗孤,以获得外国人士或机构的抚养机会。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