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传文化】陶冶性情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七日】古人非常注重音乐对人心的影响,主张音乐有益于人的教化,而不是为了刺激感官。古代人视“陶冶性情”或“寓教于乐”的進行道德教化为音乐的主要功用。《乐记》中谈到:“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意思是先王制礼乐的目地乃是帮助人收敛节制其过份之情欲。“七情不能自节,待乐而节之,至性不能自和,待乐而和之”。(《欧阳文忠全集》)

音乐有不同的层次,低层次的音乐悖逆天道中庸的原则,对人性的宣泄毫无节制,会引导人走向颓靡或暴戾的极端,最终毁灭人性,是亡国之音。而高层次的音乐是天道的体现,使人在享受音乐的同时,受到道德的熏陶,涵养心性,是入德之门。唐经学家孔颖达曾说道:“善乐感人,则人化之为善;恶乐感人,则随之为恶。”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记》说:“乐者所以象德也;礼者所以缀淫也。”乐是内心德行的体现,礼的作用是规范人的行为(“淫”是过头的意思)。《乐记》中认为礼乐充盈于天地,合于阴阳,通于鬼神,极其高远深厚,规范着人类社会的一切。所以谈乐不能不涉及礼,周代礼乐制度中设有专管邦国之教化职责的官员,任务之一就是要驯化民之情性而使之和顺。而要达到民内和外顺的教化目的,就必须以“五礼”、“六乐”去实施其教化,以乐辅礼,以乐施教。以“礼节民心,乐和民声。”

乐被古人称之为德之音,惟有这样的音乐,才能奏于庙堂,播于四方,化育万民。《乐记》中记载:“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者”,德是人的天性,乐是德之光华。《乐记》中有“德成而上,艺成而下”的论点,认为“唯乐不可以为伪”,指出音乐的内容内涵是主要的,技艺是次要的,道德修养是首要的。要表达音乐的内涵,奏乐者要有较高的德行,要有较高的修养,才能奏出能感动人心的音乐来。

孔子尤其看重音乐的道德含义,强调音乐从道德上能感化人。他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孔子认为音乐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是“善”和“美”。推崇“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雅乐。雅乐的特色正在于其平和雅正、温厚含蓄,因而可移风易俗和导人向善,其风格是含蓄的、平静的,与所谓繁手淫声,追求声响效果复杂多变的俗乐恰恰相反。

《乐记》上说:“夫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只有合于道的音,才能称为乐。“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欲。”“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