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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安局、看守所、监狱中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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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6月29日】只因为我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个好人,几年来分别在勃利省公安局、七台河市看守所、南岔公安局和佳木斯监狱中遭受中共恶官恶警的残酷迫害

2001年4月30日,我开车送同事去勃利串亲,在回来的路上被勃利警方非法拦截,有一位据说是黑龙江勃利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上前无理的说:“骂一句法轮大法的创始人就让你们走,否则就不能走。是××党让骂的,你们愿上哪告上哪告去。”我们没有出此恶言,就被勃利警方以串联法轮功活动的罪名非法关押了73天。

73天的人间地狱的生活,我受到了非法折磨,治安科恶警非法提审我时,对我刑讯逼供。他们双手抓住我的双肩用力的往墙上撞,同时踢我没穿鞋的脚趾,三个恶警站成三角形把我夹在中间轮番毒打。累了他们使用刊物卷成经卷部份部位的在我的脸上乱打,还恶毒的用重拳往心脏部位打,打的我半个月不敢喘气,天天干咳。他们又拿来他人的逼供材料让我看,进行诱供。他们采取流氓的手段不许我合眼,让我头朝下撅着。他们一小时一换班,直到三天三夜也没能达到他们的目的。治安科的孙科长还阴险的说:“到这来打死你都白打死……”勃利公安局的张副局长假惺惺的对我说:“你是开车的,没你啥事,你说出来他们来干什么来了,就让你回去,你们的领导在这等着。”我说“串亲戚不违法,你们这样毒打我。”张副局长又说:“汽车肯定是没收了。”为了要回车,家属被敲诈了5万多元。堂堂的副局长目无法律,为非作歹。最后他们什么口供也没得到。

后来他们将我从勃利看守所转到七台河看守所继续迫害。转交时,双方警察耳语一阵后,七台河市看守所胖管教强行将我剃了光头,接着指使6号监室的刑事犯狠狠的收拾我。他们强行的扒下我身上的衣服,用深井的刺骨凉水浇灌,不断的从头顶上往下浇,把所有桶里的水浇光了,才算罢手。浇了大概有一吨多,致使我的手脚和心脏严重抽搐。

2002年 4月27日,我在单位佳木斯铁路分局武装部被南岔区便衣刑警绑架,搜去身上的钱和物(现在钱也没给),并毒打我。大约下午5、6点我被他们拉到南岔公安局,他们用黑布蒙住我的眼睛,两个人架到大约是六层楼的暗室里,打开灯后,四周是二层合一的窗,一面黑另一面红,屋中间是不锈钢的围栏,围栏里放着铁制的老虎凳。他们主要使用老虎凳等刑具对我刑讯逼供,威逼我说出法轮功的真象资料的来源。他们将我锁在老虎凳,凳的前面有个铁棹,人扒在上面正好咽喉正卡在棹子前沿上,使人喘不上气来;凳子前方有两个破坏人体的强光灯,灯可调角度,他们把灯调至直射我的双眼,使我的眼睛刺痛难忍,流泪不止。他们轮番看着不让我合眼,禁止我吃饭、上厕所等。一警察说“让你坐七天七宿,让你屁股生蛆,让蛆从你裤子里往外爬。”凳子是铁制的,导致我的泌尿系统严重受伤害。我在老虎凳上受到三天三夜的灭绝人性的迫害,他们边折磨我边说“你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吗?我们这里是刑警队。你知道刑警是干什么的吗?就是打击你们的。”高个警察恶狠狠的说“是××党让打击你们的,我们要把你整成猪狗不如,把你整成精神病,送到哈尔滨精神病院去。”

2003年,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恶警用暴力手段迫使我放弃信仰“真善忍”,我不转化、不配合,遭到狱警的残酷折磨,关小号,40多天不让正常睡觉,每天坐小板凳十多个小时,不许动。恶警刘昌余用充电式方形照明灯猛击我的额部,并指使犯人毒打我、将我按在地上剃光头。在狱中我为了抵制迫害先后三次绝食,每次都遭到监狱恶警的残酷迫害和野蛮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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