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救我出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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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6月2日】2005年农历新年前夕,我在下班时被610和国安绑架。他们对我实施突然袭击,并对我的身体和住宅進行搜查,非法关押我24小时。由于我坚持正念正行不向邪恶低头,遇上了一个神奇的机会,最后在过年前安全回到家中。

自从在网上从新得法以后,我随时随地坚持讲真象,在当地政府网站发表声明,坚持保留自己的信仰自由,在当地造成一定影响,已经被邪恶之徒密切注意。但是我坚信,法轮大法是真正的佛法,修炼大法是正的,自己在平时一言一行尽量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以大法的要求来自查,因此我首先从信念上没有任何愧歉之处。此次被绑架时,我就理直气壮的大声叫喊:我没有犯法,没有做坏事,你们凭什么抓我!你们没有法律文书,无权抓我!从被抓上车时起,我就一直不断的发正念。

被抓入派出所后,六个恶警来审讯我。以前抓过我的那个610姓周的问我:你现在有没有炼法轮功?我说:当然要炼!一个恶警问:你为什么要炼?我说炼法轮功有几大好处,1、通过炼功,强身健体。我50多岁的人了,炼功后身体从来很健康。2、通过学法,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比如,烟酒嫖赌都不沾,努力发奋工作,与人和睦相处。3、遇到矛盾时能忍让,所以心情好。

有恶警问“炼法轮功犯法你知道不知道?”我说:我炼法轮功不犯法。我开始炼功时国家体委还发出号召,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而法轮功创始人也多次受到国家嘉奖。你说我炼功犯法要拿出成文的法条,所谓“法律无专条不为罪”;第四我从1994年开始炼法轮功,到1998年被聘请为市报的特约记者和文联作协的会员,并多次被评为先進,多次得奖。你们那时怎么不说我是×教?

他们面面相觑,说不出理来。我反问:你诬蔑我们大法是×教,有什么法律依据?他们无法回答。我说你们就为这事把我绑架来?放我回家吃饭!说着我就往外走,走到了走廊上。几个恶警把我使劲地拉回屋内,按在椅子上不让动,留下两个看住我,其它去吃饭。吃完饭后的恶警对我進行了第二轮审讯,而我空腹仍饿,见此情形,我决心开始绝食。

有个被称为江苏省网警总队“专家”的来审我。他问我在网吧做了什么,有没有看明慧网。我义正辞严:我看了。我在网吧租用电脑上网,怎样使用电脑是我的权利。他说你有没有带特殊的工具?我说上大法网站是从移动网上去的,特别好上。我说,我在网吧看明慧网,就好比在家里听电台,是我的人身自由。你们凭什么抓我!

他们换了几个人来审。我说,你们无权干涉我炼法轮功。你们没有法律依据。宪法人权条款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我的信仰就是法轮佛法。你们不能让任何人停止思维,因为思维是人身最基本的权利。而这些思维和炼功动作都是人身最基本的自由,我没有对他人造成任何妨碍,因此你们无权干涉我炼功和信仰法轮佛法。

我说,你们这样粗暴的对待我,是对宪法的严重侵害。我说以前我拥护改革开放,并为之做了不少工作,但你们是怎样对待我的?把我整得妻离子散。我今年50多岁了,为了坚持真理,何所惧哉!你们不是敢违抗宪法吗?大不了把我整死,可是我的信仰不可动摇。

我说:“你们睁眼看看这社会!街上走的是卖淫少女,官府里坐的是腐败官员,你们不管社会治安,抓我干什么!”

恶警们还到我家進行搜查,甚至偷走我一件文物。在铁窗内,我大声叫喊:“放我出去!我一没偷,二没抢,三没贪污盗窃,你们没理由抓我!”

第二天中午,监房里又关進两个我素不相识的人,这两个人一看监房,马上拿出手机打电话,并马上跑到院子里去,大声喊:“我们打110报案,你们就把我们抓来关监房?放我们出去!”结果我们三人喊声越来越大,不一会,就把我们给放了。

放我的时候,610姓陈的吓唬我说:“算你有理,下次逮住就直接判刑。”我说:我的信仰不可动摇,我炼法轮功对人对己有益无害。我在绝食四顿以后,正念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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