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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恶警孙绍民不能逃脱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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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6月17日】大庆市让胡路公安分局恶警局长孙绍民参与虐杀了13名大法弟子,最近为逃脱罪责,调到大庆市公安局消防队。

孙绍民几年来一直指使、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大庆市让胡路区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有13人:王国芳、左国卿、卢丙森、华海玉、刘同铃、王克民、于永泉、何华江、牛怀义、李小荣、王斌、张铁燕、高淑琴。孙绍民因迫害法轮功卖力,2004年11月30日被黑龙江省团省委授予“杰出青年卫士”。

但孙绍民也明白迫害法轮功人所不齿,他在虐杀高淑琴后,开始四处活动调动,于2005年初调到大庆市公安局消防队,企图逃避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责。

不管孙绍民逃到哪里,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责必须偿还。善恶有报,如果他不抓住稍纵即逝的洗刷自己罪过的时机,等待他的将是无尽的悔恨和恶报。

呼吁正义人士拿起电话,让邪恶之徒无处藏身。

孙绍民电话:住宅0459-6130956,办公0459-6364097,手机13904599751 133295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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