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21日,我依法去北京上访,被非法送入市看守所。妻子听说恶警要来非法搜查,就把挂在墙上的师尊法像和法轮图从镜框中取出,连同所有大法书和资料全部封存好,送到邻居家保管。令恶警一无所获。后来,这些大法书和资料又被我妻子先后转移了好几次,几经周折,直到我回家后,完好无损的交给了我。
2004年9月初,我妻子和我岳母、内弟及两个孩子去亲属家。回来的路上,他们乘坐的汽车在快速行驶中突然失灵,从一座桥上悬空而过,栽到了路边两米多深的大沟里,沟里正好有稀泥,车才停住,如果车再向前滑两米就撞到大树了,就有车毁人亡的危险。司机、我内弟和孩子都安然无恙,我岳母只受了点轻伤。我妻子在车栽下沟的一刹那,头撞到风挡玻璃上,把风挡玻璃撞碎了,前额撞起了一个大血包,接着又弹了回来,后脑勺撞在了后车棚上,也被撞起个大血包来。这时她已经神志不清了,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一直人事不省。
在医院里,经过CT检查,医生说:“撞出奇迹了,血往外流,才出了两个血包,要是往里流,就得开颅做手术了。”7天后,我妻子出院了,司机只花了三四百元的医药费,其余的是我们自己花的。司机很感激的说:“要是撞了别人,至少也得万八千元。”其实,他也是大法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