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6月11日】我是一名大法弟子,今年50岁,98年9月喜得大法。在集体学法炼功的环境中,在师父的法理指导下修身修心,使我的思想观念有了根本的转变,同时从身体上改变了长期因高血压引起的头晕等毛病,干工作、做家务都有劲,家人都为我修炼带来的变化而高兴。

然而,99年7.20开始,大法遭到谎言与暴力的迫害后,派出所与我的工作单位不断的给我施加压力,阻止我修炼法轮功,还经常到我家中骚扰。我的丈夫受不了这种压力也开始阻止我炼功,不允许我与同修接触;而我对大法遭受迫害在法理上认识不足,加上怕心等重重压力,在内心放不下大法,没有真正走好修炼的路。

尽管这样,师父没有放弃我,在我一次的生命垂危中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那是2002年7月26日,我在单位组织的旅游中,当我坐上快艇时突然晕倒不省人事,旅游区管理人员紧急的把我送到当地医院抢救,医生说:“这是高血压引起的脑溢血,赶快通知家人来见上一面吧。”当把我转到当地县医院时医生说:“象这样的病人有100个死100个,即使没有死,也是植物人。”接信赶来的丈夫和家人看到如同死去的我,哭的昏了过去。所有接触到我和看到我状态的人都断定我必死无疑。在这样的状态中,他们又把我转到省城的某部队医院。7月30日,我奇迹般的苏醒了过来,当时丈夫和家人听到我吐词不清的说着“我要炼功,我要炼法轮功”时,家人都感到无比的惊讶,赶紧回答着:“好,炼!”从此刻他们没有了“怕”,因为他们知道了这是大法的神奇。我的身体恢复也很快,二十天之内就能下地行走,并有了生活自理的能力。二十天就办理了出院手续。

我和我的家人、亲朋好友都知道,是大法挽救了我,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的生命,我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来感谢师尊的救命之恩,只有以我的亲身经历唤醒被谎言迷惑了的众生;只有坚修大法紧随师,在学好法、正念正行中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勇猛精进。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