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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市恶警陈万友勒索钱财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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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5月6日】几年来,黑龙江佳木斯市公安局恶警陈万友以执行公务为名敲诈勒索,欺压善良本份的普通百姓,作恶多端。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人都曾被陈万友勒索、敲诈。陈万友勒索的钱财最多、迫害法轮功学员波及的面最广,现仅仅举几例其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的犯罪事实:

1 1999年10月末至2000年末,徐静被前进分局勒卡4000元,丈夫周甫秀被市局勒卡4000元,看守所勒卡2000余元,计10,000余元,总共花掉近50,000余元,其中近40,000元被陈万友拿去,说是给610主任刘衍、市局副局长李运阳和政保支队长刘忱。2002年2月至4月,前进分局王化民勒索近30,000元,说是给610主任刘衍、市局国保陈永德、陈万友和前进分局王连民等等。

2 1999年10月28日佳木斯东风分局长胜派出所片警到一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乱翻东西。29日早6点又到她家,把她诱骗到派出所。后来把她送到看守所关押44天。家里人托人找陈万友要人,陈一拖再拖说不好办,要好处(勒索)。家人救人心切,只好请陈吃饭,陈借此大吃大喝,去歌厅、洗桑拿、上医院看她母亲,共花去5000元也没有放人。

3 2000年2月3日,一法轮功学员進京上访被佳市前進区奋斗派出所民警和蔡所长审问后,送入市看守所强行拘留78天。在她绝食抗议迫害,要求无条件释放的情况下,她母亲去市局610再三要人,市610的陈万友对她母亲说得拿3000元钱,疏通各种关系方可。她母亲给了他2000元钱以后,第二天才放出看守所。

4 2002年12月13日,市局陈万友又领着前进分局及南岗派出所的恶徒无理闯入大法弟子王冬霞家,将王冬霞强行抓走,并把她丈夫的现金800元及手机占为己有。

5 2003年一法轮功学员被桥南派出所警察魏某某绑架。而后由所长蒋国锋带领魏某某、李某某、还有一名警察抄了她家并将其关进看守所。年迈的公婆听说后,因受惊吓而病倒,全家陷入一片混乱。家人为营救这位学员,给佳市公安局国安支队支队长陈永德5000元,给国保大队教导员陈万友2000元,给市法制办公室孙某某7000元,各方面打点又花了近1000元。

6 2003年10月28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陈万友等人强行把一法轮功学员从单位带走,于当晚被非法拘留。后来,家人承受不住邪恶之徒的威胁和恐吓,被陈万友勒索4000元。另外,因招待陈万友、张冬辉等人吃饭娱乐等又花费了3000余元。

7 佳木斯恶警陈万友两次勒索大法弟子井玉华钱财,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次是在2003年4月初,恶警陈万友到井玉华妹妹家去绑架井玉华,没有找到她却抄了其妹妹的家。翻出了几份材料和一本书,将井玉华的妹妹、妹夫带到公安局恐吓,让他们将井玉华交出来,否则拘留。后来看其妹妹不肯,就又恐吓说交2000元钱否则拘留,非常邪恶。就这样陈万友勒索井玉华妹妹2000元钱。2004年12月,井玉华因讲真象被绑架。在劳教所身体出现严重疾病,劳教所向陈万友反映情况,要求退出劳教。陈万友和井玉华丈夫周旋要勒索多少钱的问题,迟迟不来接人,张口就是10,000元。井玉华的丈夫说如果人死里面我就跟你没完,后来降到5000元,通过找人又降到3000元。共计两次被勒索5000元。(均没有任何手续)

8 2004年底,有一靳姓学员母女被陈万友勒索10,000元。

9 1999年底,法轮功学员郑立彬的妹妹被陈万友勒索500元。

恶警陈万友利用职务之便敲诈勒索,金额巨大,严重侵害了众多受害者的合法利益,其行为如同土匪、黑社会恶霸,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请有关部门核实并依法严惩。希望更多的法轮功学员都来揭露被陈万友迫害、敲诈勒索钱财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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