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法轮功学员们在亚非峰会大厦附近和平请愿,呼吁:停止在中国迫害法轮功! |
学员被警察强行抬走 | 地痞混杂在群众中耍流氓肇事 | 地痞混杂在群众中耍流氓肇事 |
2005年4月23日和25日,印尼法轮功学员分别举办了两次请愿静坐活动。第一次是在亚非高峰会议大厦前面,第二次是在中国驻印尼大使馆前面打“真善忍”和“全球公审江泽民”等横幅,演示酷刑以揭露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并进行集体炼功。两次活动都很快被警方强行撤散,有12名法轮功学员被扣留24小时录口供。在雅加达南区初级法院,12名法轮功学员最初被告的理由是违反基本法令第510号的“干扰公众秩序”,后来法官按照警方改成的违反1988年第11条地方条例“占用绿化地带空地”为由定罪,并于28日上午在所有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将12名法轮功学员自行判决,待候监禁2个月和试验期6个月。(即,在未来的6个月中不得再去同样地点请愿,如有违反,则监禁2个月。)
警方这一反常态的举动,不但令法轮功学员,也让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卡托先生大感意外,他坦承包括他自己,很熟悉法轮功向来是以和平方式进行请愿示威。在初级法庭的辩证会上,卡托先生向法官提出辩证说,法轮功学员为声援停止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镇压而和平请愿,类似的揭露迫害行为是一种壮举,而印尼国家宪法保障每个公民有自由的言论权。
学员手持“停止在中国迫害法轮功”的展板,站在大使馆对街请愿 | 法轮功学员于4月25日在雅加达中国大使馆前静坐请愿,要求中共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 |
警察强行将法轮功学员抬上警车 | 警察强行将法轮功学员抬上警车 | 学员被警察强行抬走 |
另外,对于2个月监禁的判决,卡托律师先生认为与起先提控的理由不相称,这里面的法律漏洞非常多。国家人权独立组织机构代表人说,法轮功学员可以就此不公判决继续上诉。据悉,法轮功学员将向高等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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