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3月17日,黑龙江省阿城市法院将大法弟子王洪文、张广利、孙庭辉、齐凤臣非法判重刑(均为6-7年)送往呼兰监狱继续迫害。其中王洪文六十来岁,齐凤臣便血、身体浮肿,极度虚弱。孙庭辉、张广利原来是棒小伙,现在瘦得跟原来判若两人。
这五名法轮功学员是2004年12月6日被黑龙江阿城法院秘密审判的,他们均被非法判以重刑,因他们五人不服,绝食抗议争取上诉权,邪恶的阿城第一看守所只把杨丽霞、陶红梅的上诉书转到阿城法院、孙庭辉的上诉书被工作人员撕毁,被家人捡到,五位学员的家属知道这件事后,都非常气愤,决定一起讨回公道。
12月28日,家属替这五人递交了上诉请求,阿城法院1月3日转交哈尔滨中级法院,后杳无音信。经家属多次询问,终于在1个月后阿城法院让家属去哈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去问,就在这时传来齐凤臣被迫害身体极度虚弱,头顶长癣,便血尿血,胃从外往里硬,不能吃东西,被插管强行灌食,嗓子红肿,不能进食的消息,经多方努力,家属终于见到了齐凤臣。而阿城第一看守所不但不放人,还勒索家属200元钱。
3月2日,五位学员的家属到哈尔滨中级法院立案厅刑事二厅找吴丽茹询问上诉情况,家属和吴丽茹见面后,吴丽茹不听家属为法轮功学员诉说真实情况,谎称工作忙,应付应付告诉家属一个星期后到阿城法院去听信,匆匆就走了。
3月7日下午1点半,家属给吴丽茹打电话,问上诉案的进展情况,吴丽茹说3月10日你们到阿城法院听信,就在3月7日下午6点多钟,听到阿城一看通知家属给五个法轮功学员送东西。告知3月9日他们被发往监狱。
哈中级法院立案厅,刑事二厅,吴丽茹侵犯家属知情权,无视国法,执法犯法,查遍中国所有的刑法、宪法也没有炼法轮功犯法这一条,中级法院吴丽茹紧随江泽民邪恶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充当替罪羊,维持了原判。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不服,将继续上诉高级法院同时包括上诉吴丽茹。恳请全世界善良的人们伸出正义之手,给予支持和帮助。
呼吁大法弟子向有关部门、此事责任人讲真象,向当地的民众揭露邪恶的迫害,救度世人,同时发出强大的正念,加持同修正念正行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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