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迫害法轮功天理不容,必遭天谴,新加坡当局勿充当中共帮凶
据报导,两名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和程吕金因集体炼功和向民众讲真象,在2004年5月被新加坡警方控“未经申请非法集会”,并加控“拥有及邮寄未经批准的光碟”等八项罪名。经过近1年的审理,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法庭判黄、程两人分别被判罚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两位学员拒绝接受该判决,表示要上诉,她们于当日晚6点之后被带入樟宜女子监狱,可能被监禁最长24周。
对此,前中国外交官、法轮功学员易蓉认为,新加坡法庭的判决是不公正的、是不对的。新加坡政府此次的行为是在帮助中共迫害法轮功。她说:“我们呼吁新政府立即释放两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更正其错误,不要做中共的帮凶。”
易蓉表示,法轮功在世界60多个国家洪传,只有中共在迫害法轮功。它对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上亿民众进行残酷迫害,是天理不容的,必遭天谴。
易蓉说,大纪元社论“九评共产党”全面揭露了共产党的邪恶本质,现在人们都在唾弃它,中共灭亡在即,目前已有上百万的中国人在了解其邪恶后,声明退出共产党,以免与它同类,日后也受惩罚。新加坡政府此时却逆天意而行,帮着中共行凶,这样做,对新加坡及其人民都没有好处。
* 法轮功洪传世界,新政府勿逆天而行,速更正错误,挽回损失
来自澳洲的法轮功学员刘青青表示,听到此消息后感到很惊讶,这是首例她听说的海外政府参与迫害法轮功。她说,自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开始向各界民众讲真象,得到了各国民众和政府官员的支持,并得到一千多项褒奖。
来自日本的法轮功学员李香淑说,她曾到过世界各地,参加法轮功举办的游行活动,每次,当地警察,有的在前面开路,有的在帮忙维持秩序。她说:“各地警察都对我们很友善,很支持我们;所以,对这次的新加坡事件,我觉得不可思议、令人吃惊。我们来这里请愿,因为这儿是新政府在海外的办事处,我们也是想让他们(新加坡官员们)了解真象,更正错误,挽回对大家的损失。”
* 纽约警察:“我们了解法轮功,了解迫害,你们(法轮功学员)一直做得很好。”
当学员开始请愿不久,警官Bogocki前来观看,他主动上前表达前来的目地,他说:“我是接到几个电话,说此地有请愿活动,前来看看。如果我知道是法轮功,我就不需要来了。”
他接着表示,学员在此请愿是不需要申请许可的,是合法的。他说:“我了解你们,也了解迫害。你们一直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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