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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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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4月1日】

酷刑:坐板

强迫法轮功学员“上坐”。每天早晨5:30起床,然后“上坐”,除了早、午、晚三次吃饭、上厕所,一直要在板上坐到晚上8:30就寝。

所谓“坐板”就是双腿叉开,一个骑一个的顶住前面的人,裆前不留一点空隙(图1),有劳教犯人在后面往前踹(图2),然后用力把腿搬進去根本就没空隙(图3),放不下,其他劳教犯人就站在腿上用力往下踩,直到踩平为止(图4)。劳教犯人经常找借口用棍棒、砖头(图5、图6)等殴打坐板的法轮功学员。除吃饭时间外全部坐板,最长时间达到十八、九至二十小时,致使腿部萎缩、疼痛,走路困难。一个法轮功学员因身体不适,一个小时之内被毒打三次;有的被用铺床用的板子打,板子都打碎了;一学员因臀下有伤,坐不住,硬被拉下地,脱下裤子,刑事犯用脚狠踢其伤处。闭眼了,瞌睡了,都要遭受毒打和辱骂。


酷刑演示图1:叉腿坐板

酷刑演示图2:用脚猛踹

酷刑演示图3:用力搬脚


酷刑演示图4:用脚猛踩

酷刑演示图5:用木板砍

酷刑演示图6:用砖头打

2001年4月7日,恶警刘旬(原教育科长)上任副所长第一天,就用电棍毒打两名法轮功学员。在刘旬的指使下,劳教所还利用刑事犯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每天早上起床,犯人便逼迫法轮功学员“坐板”,一个顶一个不许动,一动便动手打骂。他们强迫法轮功学员一半臀部坐板上,另一半悬空着,坐不住就打(图7)。恶警中队长韩晶让法轮功学员坐板时间更长直至半夜十二点,早晨3点就得起床,同时使用手铐、电棍、狼牙棒等肉体摧残。二中队一班的刑事犯温冀夫,迫使班里的法轮功学员“人摞人”,即为一个人双腿散盘,第二个人坐在第一个人腿上,第三个人坐在第二个人腿上,以此类推,不许动,动一点就打骂。一般坐15-20分钟腿就痛得令人受不了(图8)。

当有的大法弟子坐不住时,恶警、恶人从上铺猛的往下拽大法弟子,接着进行毒打、电棍电击。(图9)


酷刑演示图7:悬空坐着

酷刑演示图8:人摞人坐板

酷刑演示图9:从铺上往下拽

“针扎指甲缝、用烟头烫脚、逼吞带火烟头”等酷刑

恶警用大头针刺入法轮功学员付洪伟的指甲缝(图10),用烟头烫脚(图11),用纸卷成卷插入鼻孔用火机点燃(图12),逼付洪伟吞带火烟头(图13)。恶警纵容犯人用鞋刷子蘸痰给法轮功学员付春生(已被吉林市第三看守所迫害致死)刷牙(图14),导致付春生牙龈口腔出血。恶警纵容犯人用铺板连续击打法轮功学员王忠富、郑风祥近1小时(图15),持续三天。恶警用拳头连续十几拳击打法轮功学员谢贵臣的头部(图16),致使其双耳冒黄水。


酷刑演示图10:针扎指甲缝

酷刑演示图11:用烟头烫脚

酷刑演示图12:点火纸插鼻


酷刑演示图13:逼吞带火烟头

酷刑演示图14:鞋刷子蘸痰刷牙

酷刑演示图15:用铺板连续击打


酷刑演示图16:恶警用拳头连续击打

“烟头烧胳膊、饭叉子叉膝盖、凳子砸肩头”等酷刑

2000年7月,三大队二中队恶警于××向犯人许诺:谁要迫使一个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就给减期三个月。从那天开始,劳教犯人孙××、小明和林子向法轮功学员徐贵军、张军、张风山、付春生、吕天岳、吴德修、侯玉吉等进行迫害。恶人们每天毒打法轮功学员四、五次,有时七、八次之多,用拳头向面部击打(图17),有时用烟头烧法轮功学员的胳膊(图18),用打饭的叉子磨得尖尖的叉法轮功学员的膝盖(图19),用凳子砸法轮功学员的肩头(图20),如此迫害法轮功学员长达一个月之久。有几天,劳教犯人经常用鞋底打法轮功学员三十个嘴巴子(图21),把法轮功学员吴德修的脸打得肿得老高,眼睛都封住了。


酷刑演示图17:拳头击打面部

酷刑演示图18:烟头烧胳膊

酷刑演示图19:饭叉子叉膝盖


酷刑演示图20:凳子砸肩头

酷刑演示图21:鞋底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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