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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玉明写给黑龙江省高级检察院检察长的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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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3月5日】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我叫姚玉明,女,现年54岁,家住呼玛县韩家园子金矿,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被呼玛县法院非法判刑,现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我于2003年9月12日被强迫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监狱卫生所检查身体,测出血压高压260,低压140,开始监狱不收,劫持我来的看守所所长以非正当手段怂恿监狱将我收押。当时在医务室,几名犯人强行给我打针,一个犯人告诉我说:“所长说给打一针“不花钱”的针”,至今我也不知被注射的药物是什么。

我被送到集训队后,一直躺着昏迷三天才醒。三天后,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到后院跑步,在烈日下曝晒着,狱警拿着电棍打我们,支使犯人打我们,逼我们蹲在地上,一蹲几个小时,不蹲就踢,狱警王亮一脚将我踢昏。

后来我被分到一监区,犯人对我们35名大法弟子非法监控,非打即骂,还拿绳子捆绑我们,我们背经文,狱警孙建不问青红皂白给我们一顿骂。2004年3月9日,队长崔红梅、夏凤英和狱警周莹、邓羽等带领二十几名犯人,把我们三十多人拖到水房、厕所、监舍分别背扣在床边、暖气管上,对不穿囚服的十六名大法弟子上大挂(监狱对大法弟子常用的一种酷刑之一,双手一上、一下反背扣在后面,然后吊起来使脚离地)直到答应服从为止。

2004年3月18日又有十二名大法弟子被上大挂,共计28小时。5月15日,我们因为不蹲报点名,被犯人殴打,犯人邵红玲将我踩在脚下,导致我的腿多处被踩伤。5月16日,狱长来到监舍,不但不听我们反映情况,反而说了几句脏话扬长而去。后来监狱长指使大队和狱警又给十五名大法弟子上大挂,吊昏后灌药,下午再吊,然后还强迫我们付药钱。

2004年12月21日,狱警将大法弟子张晓波、关淑玲、张连文、张丽萍又被上大挂,昏死过去后就打针、灌药,把手腕处皮肉都勒开了,手肿得象馒头,干警残酷的摧残着我们的身体,以上所谈都是真实的。

在2004年3月至7、8月期间,不许我们接见,不允许写字,从2004年3月2日至今,我们三十多名大法弟子一直被关在监舍,坐在小凳子上一动不动,由犯人看管,每日长达十四五个小时,我们应有的权利被剥夺了,我们的身体被无休止的摧残着,这种行为已经完全和法律背道而驰了,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而且私人随便用酷刑的这种行为也触犯了刑法和监狱法,我们要求高检能支持正义,对违法者绳之以法。

法轮大法教修炼者以真、善、忍要求自己,何罪之有?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不要再继续下去了,希望检察长主持正义,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天灾人祸也在警示世人,我们在被迫害中急盼正义的回音。

被告人:
监狱长刘志强
监区长崔红梅、夏凤英
狱警周莹、邓羽、吕翠君、王亮、孙建等
犯人韩建英、刘超、孙秀云、白小丽、满玉月、刘颖、邵红玲等

被害人:刘学伟、关淑玲、张丽萍、陈伟君、耿亚芬、张晶、张晓波、张连文、姚玉明等

申诉人:姚玉明
200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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