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法资料及书籍制作和同修探讨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3月31日】在东北地区还存在这样的现象:有些资料点只执著于资料的形式,而非资料给世人带去的效果。如A资料点做了A类的资料,那B资料点就一定要跟A不同,非要做得更新颖,似乎有一种求新求异的心理。

有些资料点大包大揽,不知量力而行;在大法书籍的制作上还是超大量的制作(动辄千百本),而且以求精求美为主,非要达到若干标准,如:纸质要达到什么标准、书籍大小要达到什么标准、颜色要达到什么标准等等,花掉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是达不到所谓的“标准”。

在大法书籍的制作上严肃是应该的,但也不要走入为制作而制作的心理。应认识到现在我们的每一天都是师父让我们救度世人讲清真象为主的,不应牵扯太多人力物力财力。使修炼人提高的因素是法理、是书籍字的背后的内涵和师父给我们智慧的开启,而非书籍本身表面的华丽(不是说书籍精美不好,而是不要把追求书籍华丽为根本,否则反而在认识上亵渎了大法的神圣),所以学员的手抄本也会有同样的威力。

希望同修在此问题上三思而行。大连和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地都因此问题而出现过惨痛损失,教训应该使我们更理智,希望同修纯正心态、量力而行。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