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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兴县几位大法学员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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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3月27日】李检凤,55岁,永兴县黄泥乡豪山村村民,以前患有严重的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走路上气不接下气,全身浮肿,嘴唇乌黑,打针吃药无效。

1998年,李检凤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健康,走路一身轻,好像换了一个人。看到李检凤的变化,她的三个女儿、一个儿媳、两个弟媳也相继修炼。

1999年,李检凤刚修炼一年的时候,江氏集团的迫害就开始了,电视、报纸上的谎言铺天盖地。

同年12月20日,乡政府通知全体学法轮功人员与专管人开会。目的是每人填一张表格,内容保证不学法轮功,还要担保人。李检凤虽然不情愿填这个表,可还是做了错事。接着照一张照片,并被罚款50元。这天乡政府的大铁门由几个青年人把守,凭交款发票才准开门外出。

邪恶扬言,学法轮功的人要像当年“四类”份子一样看待与管制。2000年12月,有位同修去了北京上访。乡司法办就发疯似的抓人、打人。李检凤虽然在家也受到同样的威胁,他们恐吓李检凤不许炼,不许串门,三人在一起就算集会,并张贴公告要不明真象的群众检举揭发,检举一个大法弟子奖励200元钱。

大法学员的行动受到监视。2001年12月李检凤去集市买东西与同修交谈,这次大概有十多位大法学员,目标比较大一点,被乡司法办邪恶之徒发现,立刻气势汹汹冲入大法学员中抓走了五人。下午政法书记彭宝成带领许平江、李志文、李万利等大概五六个人闯入李检凤家進行搜查,搜走大法的书籍与资料。李检凤从后门走脱。他们不见到本人,搜到一枝猎枪,就用私藏猎枪的借口把她的丈夫抓去。他们还是不罢休。第二天彭宝成照样带几个人气焰嚣张,前后夹攻,李检凤刚吃完中饭。彭宝成走到李检凤跟前指着我的鼻子:“你学法轮功,丈夫私藏枪支。”不由分说,把冰柜、柴油机、录音机、茶油连人一块带走。

到了司法办就开始审问李检凤:“你的书从哪里来?资料哪里来?还学不学?”开始李检凤没有回答。他们三番五次的追问,李检凤才说:“书是从新华书店买的,以前是准学的,资料是我在集市上买东西人家放在我篮子里的。”他们揪着李检凤的头发,打她的前胸。不管怎样,李检凤还是没有说资料的来源,只是讲了原来的病情,学了法轮大法好了。12月的天气,下着细雨,北风刺骨,他们把李检凤的丈夫关在楼梯底下冻了一夜。第二天又和李检凤关在派出所又冻了一天一夜,勒索了1300元才把他放了。恶人将李检凤继续非法关押、结果没得到任何东西。后又勒索2000元才放人。

2003年3月李检凤的三个女儿被抓,其中的两人曾经被非法关押在安仁县看守所迫害近一年,这次又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七年到长沙女子监狱继续迫害,至今情况不明。李检凤的三女儿被勒索1000元。大女儿32岁,丈夫在麻袋厂上班,工资不高,两个小孩,一个6岁(女),一个男孩刚满1岁(男),和55岁的婆婆,家庭经济贫困,靠自己打工维持生活,现在被非法关押,只能将刚1岁的小孩寄养在外婆家里。

五年来不法份子对李检凤一家骚扰无数,害得一家妻离子散。

许拾国,家住永兴县黄泥乡汶村长背组村民。2001年元月2日在同修家学法被黄泥乡政府、派出所非法抓捕。非法审讯时许拾国遭毒打,恶人还对他动用各种刑法,后又将他送到永兴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罚款1000元,钱交与公安局李守炎,没有发票。拘留所的生活费400元,也没有发票凭据。

曹细女,50岁,永兴县黄泥乡人。一次曹细女和同修去邻近村庄讲真象,被不法人员举报。曹细女被非法关押在乡派出所时,恶警强迫曹细女下跪,两手伸直拉开后,用摩托车皮带双结起来抽打全身。曹细女的手打得肿起象包子,恶警用穿着皮鞋的脚踢曹细女的背上、臀部、脚掌、脸上到处青一块、紫一块。政法委书记曹亨钢、许平江、许贤勇等几个人轮流打。到晚上把手铐在窗户上,不许睡觉、两天没有吃喝,然后送往县拘留所非法关押20多天并罚款2000元,每天另加20元的伙食费。

陈礼光,男,66岁,永兴县油麻乡人。2002年7月20日上午10点左右,在马田的一家饭店吃粉时,陈礼光与老板娘讲真象时被马田派出所所长张志辉、张涛和另一人把他非法抓捕,并拳打脚踢推到派出所后就强行搜身,其中钱、手表等一切东西被非法没收,当晚非法关押在永兴城关派出所。

7月21日上午12点被转移到永兴看守所。戴脚镣,亲人不许接见,还要搞义务劳动。陈礼光被非法关押7个多月,到2003年2月家人被勒索了2000元后才把人放回。陈礼光一家在遭受迫害期间所损失钱财共计4000多元。

许兵,永兴县黄泥乡汶村村老厅组村民。许兵因坚持个炼法轮功,2000年被乡里罚款50元。2000年农历12月15日夜,乡派出所的郭付带领十多人到许兵家非法抓人,发现人不在家,他们就像土匪一样,把门、窗、床全部打烂,电视拿不走,也用打火机烧了一个洞。损失人民币约1800元。

恶人连夜在永兴把许兵非法抓到乡里,不问青红皂白就是一顿毒打,副乡长周德易用穿皮鞋德脚踩胸口,许兵在看守所吐血十天。在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月零6天,后被勒索了4400元(包括伙食费)才放人。此钱交610办,说是取保候审金。

许检成,永兴县黄泥乡汶村村长背组村民。2001年元月2日,许检成在同修家学法时被黄泥乡政府、派出所非法抓捕。在派出所非法审讯时,他们对许检成威逼、恐吓、跪、毒打,用双手夹开成一字形,然后用皮带乱抽。恶警对许检成用香烟火烧,拳打脚踢,把许检成的双手按在地上用穿皮鞋的脚往手背上使劲全力压,另外使用钉子往全身肉皮挣、钻等各种手段進行摧残。后将许检成送到永兴拘留所非法拘留,到2001年元月22日才放出。在未放之前恶警逼迫许检成家人交现金3000元,此款交与公安局李守炎,无任何依据。许检成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20天,被勒索生活费400元。恶警抓许检成的那天,乡政府同时带了一帮邪恶之徒到他家砸、抄家。打烂两扇门,砸烂一张写字台。另把许检成的儿子也抓到乡里摧残毒打一顿。全身浮肿,行走不便,衣服撕破,皮鞋也甩掉,搜身,钱物没收,直到深夜两点才让许检成回家。

2001年12月5日许检成在黄泥街上准备买雨靴,离购物地点不到20米,忽然被三人抓住,拖到黄泥乡非法审讯。然后他们在许检成身上乱搜,搜到四、五十元钱,一个价值1400元的中文传呼机,此机被黄根平没收,钱也被拿走。这帮邪恶之徒又把许检成送到永兴城关派出所非法关押13天,然后又送到永兴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提前两天放出。共非法关押26天,勒索生活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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