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佟老五,男,黑龙江省双城市农丰镇保胜村农民。公元2001-2002年间,佟老五以强凌弱,勒索善良大法弟子的钱财。
马大军,男,曾任黑龙江省双城市农丰镇保胜村治保主任,多次参与对大法弟子的搜身、绑架等迫害活动。2004年元旦,佟家和马家发生矛盾并激化,晚八时左右,佟老五被马大军等三人持刀捅死,马大军投案自首,被判有期徒刑7年。
2、潘君友,男,现任黑龙江省双城市农丰镇兴城村治保主任,曾多次参与绑架迫害大法弟子的活动。2004年秋,潘君友的儿子潘志军同别人打架,被对方用刀刺伤住院(刀从后背扎入),差点儿断送性命。
3、李成光,男,现任黑龙江省双城市农丰镇中心小学校长,他利用职权,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情农丰人妇孺皆知。公元2005年农历新年前一天的农历腊月二十九夜间,李成光家去盗贼,其子李贺与盗贼相遇,被盗贼用重物击伤头部。
4、赫卫东,男,黑龙江省双城市农丰镇政府干部,曾在2001年带人去农丰镇保安村绑架大法弟子,并多次辱骂和恐吓大法弟子。2004年春末,赫卫东遭遇车祸身亡。
以上事实,证明善恶有报是天理。天网恢恢疏而无漏。在此正告农丰镇参与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所有恶人,立即停止迫害,并及时挽回所造成的损失,不然,恶报就在眼前。
黑龙江省宝清县五九七农场派出所民警闫传亮,1999年农历12月28日在押送大法弟子返回途中,在火车上他对大法弟子恶言恶语,诽谤大法,2000年9月,在一次执行任务时被打死,遭到了恶报。
黑龙江省宝清县八五三农场民警赵某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2002年10月赵某在钓鱼时将鱼竿甩到高压线上,当场被电死,不久他的妻子和女儿在一次车祸中都受重伤。
在此告诫那些见利忘义的警察们,别再对大法弟子行恶,善恶有报是天理,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及家人的生命,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大陆某市一大法弟子将一份真象资料和一张护身符送给一个世人,之后被这个人举报并导致大法弟子被抓。大法弟子正念很强,恶警利用在押犯人用多种办法也没能让大法弟子妥协,恶警一再追问真象资料来源,均未得逞。最后只好以所谓的罪名“扰乱社会治安”象征性的罚了款放回家了。
后来听说举报大法弟子的那个人也被公安关押一天并罚了款,原因是:当时这人只交了真象资料而留下了护身符,公安就到他家追查护身符。好糊涂的世人啊,这不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吗,而且因举报大法弟子而造下的罪业,将来还得承担。
四川省理会县南阁乡中合村二组村民周廷俊,公安去抓大法弟子,他跑前跑后的迎接,又帮助带路,结果大法弟子被抓去判刑。不久,他患了一点小病就死了。
南阁乡凉桥村四组周廷友,见到电杆上贴的大法标语就去撕,贴得高的就用铲铲,边铲边骂大法和大法师父,别人劝阻他他也不听。不久他的儿子和儿媳坐机动三轮车进城被大车撞,儿媳当场死亡,儿子断了五根肋骨,住了一个多月院,花去几万块钱,而和他们同车的对面座位上的两个人还抱着一个小孩,三人皮都没破一点。
重庆市南岸区明月沱广阳镇派出所所吴国昌、朱先伦、陈建坚从1999年7月22日后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大法学员,使用一切手段残酷迫害,如对该地区的大法弟子判刑、劳教、拘留和非法绑架大法弟子到洗脑班进行迫害,经常横冲直撞,半夜到大法弟子家中砸门,进行非法搜查大法书籍,翻箱倒柜,发现有大法资料就把大法弟子绑架到派出所进行威胁逼供,如不说出资料来源就进行非法拘留和判刑,甚至在2001年的11月份把讲真象的大法弟子和盗窃犯弄到一起在明月沱地区的灯光球场,开所谓的审判大会,并且还招聘厂内的(重庆造船厂)和附近农村的闲职人员替派出所蹲坑,监视大法弟子,还用金钱奖励举报讲真象的大法弟子的恶人。
由于他们长期对大法弟子行恶,犯罪,不听劝阻,现已有多人连遭恶报。
1、专门负责迫害大法弟子的吴国昌,其爱人患肾坏死。2005年1月换肾花去20万元。
2、前派出所所长朱先伦,2004年腿摔断成粉碎性骨折,住院数月,至今走路仍一瘸一拐。
3、恶警陈建坚由于车祸导致腰椎骨摔断,住院数月。
4、重庆造船厂保卫科周鸣,监视跟踪大法弟子,在一次醉酒后摔死。
5、派出所打手刘平专门监视跟踪大法弟子,有时还配合派出所抄大法弟子的家很卖力,其母腿摔断,花去五万多元,至今仍未好。
以上事实是神佛在警告他们不要继续作恶,否则将失去生命的永远,请相信善恶有报是宇宙中不变的法则。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5/4/14/59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