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乾安县不法之徒是怎样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2月7日】牟永艳,女,53岁,出生于乾安县。她多年来在县城里以个体营业维持生活。由于夫妻二人都多病,家境不好,为了治病,只好于2001年冬卖掉了仅有的房子,只租了一个冬季四壁挂霜的房子居住。不长时间卖房钱花没了,家中几乎无吃无用,又受着疾病的煎熬,只有等死的份了。

就在这时一个机会使牟永艳得了大法,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了。不久她的身体逐渐好起来,健康了,家里家外的活都能干了。她家又能吃上饭了。她丈夫的肺病和心脏病也越来越轻了。真是一人得法全家受益!法轮大法救了这一家。她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乐呵!

永艳修炼大法,按照师父的要求处处为他人着想,与人为善,邻里乡亲都称赞她。她每天外出摆地摊卖点日用品,赚点零用钱。2004年11月13日11时左右,她正在乡下客车一条街上卖鞋垫,突然被乾安县宇宙派出所两便衣和一着装警察绑架了。当时他们欺骗她说让她去派出所核实材料。她说:“不去。”警方三人生拉硬拽,把50多岁的她摔倒在地,硬是塞进一辆无任何标记的黑车(吉普车),把她卖的鞋垫扬了一地,头上的帽子也给甩在了地上。她质问:“我卖鞋垫违什么法?”他们一言不发。周围的世人都愤愤不平,纷纷议论:“这么善良的一个老太太,怎么就给拉走了?她招谁了,不就是炼法轮功的吗!”这时,恶警无言以对,开车就跑。

进门后,国保大队大队长宋学娟,指使四、五个人一拥而上,强行“搜身”,把她衣袋里仅有的四个护身符(上里写的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记住法轮大法好,生命有福报)抢走。宋学娟、李俊峰等人逼问哪来的,她不回答。做记录的李俊峰说:“这材料没法写,就说撒传单吧。”接着李自己就谎编了两页纸。宋学娟穿着一双长长的尖皮鞋接连踢她的左腿逼供,当时害得她心脏病突发,四肢颤抖,呼吸困难,已不能走路,这时几个恶人才罢手。后来它们谎说送她回家,七手八脚把她拽到一楼,后四个国保大队的人把她抬到县看守所。

一群看守人员上来扒掉她的外衣、外裤,抄走了一切随身物件、钥匙、卖鞋垫的几十元钱,鞋也给扒坏了,后把她抬到光板床上,当她缓过气来,看守所的人又来围攻让其配合,不一会又支撑不住了。有个看守说:“这老太太,蒙张纸哭得了,都摸不着脉了。”就急忙往嘴里塞救心丸。第二天早上看守来谩骂让她起床,她已起不来了。他们大叫让刑事犯扯掉她身上盖着的小褥子。无奈她开始绝食绝水,抗议非法关押,到第十天也已奄奄一息了,突然来一群看守,给她戴上手铐脚镣,并让刑事犯坐在她腿上打扑克玩,同时给她打针。有这么急救的吗?期间她尿血,送县医院治疗,医方让她留在院中观察治疗几天,王晖所长不同意,又绑回看守所继续迫害。几天后,在她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由王科长、李俊峰和两名警察,把她押到长春女子劳教所,体验各项指标,只能是送到抢救室,打氧气急救了。劳教所不敢收,王科长就请求留下,劳教所的人说:“她不行,你行(指王科长),把你留这儿行。”王立刻耷拉头了。牟永艳都病成这样了还不让回家,还要去送劳教所,这帮人是多么的残忍、邪恶!

从长春回来,又把她关进县看守所,继续迫害她。她为反迫害继续绝食绝水,第三次打针就更残酷了,管教迫使她趴在床上,并拎着手铐来回拽,把右小臂撸破,都青了,肿起来,不好注射,管教又穿着鞋踩着她的一支胳膊,狱医贾晓冬还踢她。王晖所长还污言秽语,污辱她的人格,进行精神迫害,直到2005年1月11日下午2时,在她又一度昏迷,在被绑架关押了58天,人已被迫害得了心脏病、高血压、肾炎、尿血、两眼模糊不清、四肢麻木不听使唤、全身浮肿,整个人都脱相了,在生命危机的情况下,看守所怕承担迫害致死的罪责,才把她推出看守所。这简直是无法无天,比“文化大革命”还“文化大革命”。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