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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劳教所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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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2月22日】2002年以前,新疆昌吉劳教所恶警违法犯罪活动极其猖獗,明目张胆进行人身摧残迫害,现在我将昌吉劳教所部分罪行公之于众,并希望尽早将不法人员绳之以法。昌吉劳教所所有被关押的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都愿意作为指证犯罪分子的证人。

昌吉劳教所部分罪行如下:利用劳教所恶人殴打并侮辱新被绑架入所的法轮功学员。利用两名劳教人员24小时监控管制法轮功学员。利用高强度劳动进行人身迫害,如每天劳动达20小时之多,经常通宵达旦,睡眠严重不足;干活期间叫骂声、耳光声、砖头砸背声没一刻停歇,充当打手的是干警培养的劳教组长,最后由干警用电棍总结。

2001年1月,一批法轮功学员公开表示坚修大法到底。之后劳教所便开始打击报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如用电棍殴打法轮功学员;当众拉出法轮功学员干苦活及重活;进行强制洗脑的精神迫害;挑动包夹监控仇视从而迫害法轮功学员。

2001年11月25日,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绝食罢工,抗议劳教所迫害。劳教所对这些学员用电警棍、手铐等刑具镇压,唆使其他劳教人员拳打脚踢进行灌食。

昌吉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是所长朱雪飞,参与打人的部分干警有六大队的顾建海、宁涛、田虎、警戒队的张彦。

昌吉劳教所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均为男性)都可以作为见证人。部分学员名单如下:崔贵林,范勇林,王辉,赵爱军,李先正,周旭东,李阳,刘宇霖,王立丰,刘志军,钟凯,郭树岩,李永平,刘新平,葛利军,麻巨军,陈玉江,蔡文旭,樊大成,徐军年,宋继庄,南纬,王宏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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