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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创始人发表退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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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2月15日】2005年2月14日,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授权海外媒体大纪元新闻网发表退团声明,全文如下:

再转轮

当年的单位,必须都是党团员,为此,年青时也被动的被入过团,虽然从来没当回事,也超龄了几十年了,早已不是团员了,还是声明一下退出好。当然不用给神看,给人看吧。


大法: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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